• 32阅读
  • 0回复

打击黄赌毒切忌“一阵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4-10-31

    【香港《快报》10月26日社论】题:内地打击黄赌毒切忌“一阵风”
    三个香港人昨日上午在广州死于刑警枪下。根据报道,他们是香港黑社会组织成员,在内地从事国际性贩毒活动。广东省近期开展雷厉风行的打击黄赌毒运动,昨日公开宣判362名罪犯,连同三个香港人、一个澳门人等共44个“危害大、民愤大、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在当局显示决不手软之下被依法执行枪决。
    改革开放取得相当成就的背后,是社会治安变坏。由昨日大宣判的资料可以看到,被判刑者有贩毒、走私、索贿受贿、强抢民女、迫良为娼、贩卖淫秽用品等等。香港不良分子在大陆黄赌毒罪案中,特别是关于毒方面占着重要角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当前省内毒品犯罪有两个特点:一是毒与黑结合,秘密形成买、运、销一条龙;二是国内、境外毒犯相互勾结,大肆走私毒品出境。香港在这两个特点当中又怎会沾不上边呢!
    针对近年内地毒品活动情况猖獗,年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了关于禁毒决定,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活动和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分子,违法者视其涉及毒品数量而定,最少判入狱七年,最高判死罪。三个香港人昨日就是被依法施以极刑。
    由于中国幅员广阔,法制建立时间短,资本主义世界风气不断拥入当中,容易成为黄赌毒的温床;而香港本来就是大小冒险家的乐园。两地的犯罪分子无孔不入,他们会联手而利用不同的社会环境开展活动,建立基地,并且向国际化发展,这将对广东和香港造成极大的危害。
    广东省这一次大开杀戒,相信可以暂时煞住黄赌毒炽热之风。不过,大宣判当中的罪犯也只是顶风犯案之徒。大陆从来予人法律为政策服务之感觉,一旦上级有政策,运动便一浪接一浪,司法部门不惜施以重判,以达杀鸡儆猴之效,并可表明胜利完成任务;但政策过后,运动瞬即静止,一切故态复萌,甚至变本加厉。今日的大陆,要铲除黄赌毒已不容易,打击罪恶应该是在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长久的配合下,才可以达到实质的效果。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