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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女神”号破产记(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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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0-05-31

三、南海风波
    5月2日,“民主女神”号经过46天航行,历经飓风暴雨袭击之后,自由港新加坡遥遥在望。船上11个疲惫不堪的人兴奋异常,换装准备接受欢迎。然而,事态有变,新加坡当局态度十分冷淡,下令“女神”号不得进入内港,补给由小艇往返运送,船员一律不准离船。嘈杂声中,传来《联合报》总部命令,要随船记者迅即下船,返回台湾,接着,该报总编辑又直接用无线电话告诉惊讶的记者:“现在,这条船在台湾补给及停靠都有争议,未来发展不可估计,请立即弃船归来。”原先争相赶来登船的100多名记者,也只有法国、日本和丹麦的9人自愿上船。
    这样,等待休整的“女神”号仅仅获准在新加坡外港停留了12个小时。便于5月3日凌晨向南海深处驶去了。甲板上,哀叹之声阵阵。一场更大的“风暴”已经向“女神”号、它的策划者和活动基地袭来。这就是国际舆论。
    4月下旬,在美国出版的《世界日报》发表了题为《公海广播非法行为》的文章;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教授丘宏达发表讲话。依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第109条规定,所有国家均应制止在公海从事未经许可之广播。如果“民主女神”号在公海区域对中国大陆广播,中国可以逮捕这些从事广播行为的人和船。
    欧洲报界也发出对“民主女神”号广播船的同样指责。
    4月29日,北京新华社报道,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塔干纳先生已向中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常驻代表表示:企图在公海进行反对中国政府的广播活动之“民主女神”号是非法的,并已电告该船注册国追查报告。
    美国《华盛顿邮报》5月3日报道,美国确认国际电信联盟的规定,已告诫台湾小心行事,勿使国际关系恶化。
    在这段时间,海峡彼岸的“女神”号大本营——台湾风云骤变。民间、学者、报刊和政客们都大谈“女神”号的非法地位。海洋研究所教授黄异指出:除1982年国际海洋公约之外,1959年国际电信联盟的规定和1965年欧洲关于防止从一国领土之外从事电台广播的协定皆明文指出,禁止非法的“海盗”广播行为。黄异建议,台湾当局不宜涉入“女神”号广播计划,民间人士也不应上船参加,以免落人口实,引发争论。
    在4月29日新华社第一次就“民主女神号”海盗广播船事对外发表新闻指出台湾当局口口声声要缓和两岸关系但行动上却支持叛乱分子到大陆沿海进行颠覆宣传是公开的挑衅后,台湾“行政院”于4月30日召集国民党中央“陆工会”、“海工会”、“安全局”、“国防部”和“外交部”负责人紧急磋商。多数意见主张以大局为重,台湾不宜介入“民主女神”号的广播。在此前后,台湾国民党“海工会”主任章孝严、“陆工会”执行秘书马英九以及“新闻局”局长邵玉铭等已在改变腔调。马英九说:“女神”号在东海广播,牵涉法律问题,“政府”不会介入。邵玉铭称:台湾尊重它签了字的国际电信联盟规定,不介入“民主女神”号广播活动。
    台湾的变化,犹如晴天霹雳使“民主女神”号受到重大打击,于是决定:暂驶往香港,然后再去台湾。
    南海海面,东去的“女神”号从新加坡出发后不久,便失去了与陆地的通讯联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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