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阅读
  • 0回复

尼泊尔和印度第二轮贸易和过境会谈未获结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6-09-06

    【德新社加德满都八月二十八日电】尼泊尔和印度就签署新的贸易和过境条约问题一周前在这里开始举行的第二轮官员级会谈今天结束,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接近尼泊尔代表团的人士说,这是印度在尼泊尔对第三国贸易进出口的货物在印度过境的问题上采取僵硬态度所造成的。
    会谈期间,尼泊尔代表团和印度代表团都提出了它们自己的关于贸易过境的草案。
    据说,印度方面甚至拒绝研究尼泊尔的草案。印度方面提出的过境条款的草案“甚至比尼泊尔一直谋求改进的一九七一年条约的条款更苛刻”。
    尼泊尔一直鼓吹过境是所有内陆国家的权利,它已经同意同印度签署一项贸易和过境条约,因为印度拒绝进一步谈判,除非尼泊尔放弃它所提出的关于分别签署贸易条约和过境条约的要求。
    虽然尼泊尔的贸易有百分之八十是同印度进行的,但是在几年来它一直在增加同其他国家的贸易。
    这里的观察家们说,印度想要把更苛刻的过境条款强加于尼泊尔,以使尼泊尔在贸易上更依赖印度。
    【法新社加德满都八月二十八日电】尼泊尔和印度之间的高级贸易会谈今天在这里以“失败”告终。
    双方官员们希望在双方认为方便的地点和时间举行第三轮会谈后签订新的“贸易和过境条约”,原来的为期五年的条约在最近期满。
    印度代表团团长、外贸部秘书亚历山大在回新德里之前对记者们说:“在一周的贸易谈判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还有一些问题尚待澄清。”
    一位消息灵通人士说,主要分歧在转口贸易和通过尼泊尔同印度之间八百公里开放的边界走私商品的问题。
    尼泊尔保证停止转口贸易和防止商品走私,但是拒绝了印度代表团提出的几项措施。
    在贸易方面,印度代表团坚持所有的贸易应该在政府对政府的基础上进行。
    在旧条约下,既允许公营部门,也允许私营企业进行贸易。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