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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不足须谨慎 繁杂手续应简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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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2-07-31

    【泰国《京华日报》7月25日文章】题:汕头房地产投资环境亟待改善
    在邓小平讲话的感召和鼓舞下,大陆房地产业掀起热潮。去年11月,汕头市被批准为特区,外商纷纷前往洽谈房地产业。泰国大众房地产集团,则在盘谷银行和香港廖创兴银行的支持下,在汕头龙湖区长平路东段黄金地带,开发建设“金银岛花园”,占地100多亩,筹建具有现代化设备的综合大楼,首批投资为10亿港元。这是近年来外商在大陆较大的投资。
    这项投资是山泰国大众房地产集团陈世贤先生主办的。陈先生身为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会长,与汕头诸领导有密切交往。
    但他的上述投资申请,不知克服了多少困难,才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合同。
    在大陆投资房地产,手续繁多,关设重重,一项申请除了必须先后经过省计委、经贸委、经建委、国土委、财政委、工商局、税务局、外汇管理局8重关外,最后还须等待省政府拍板定案,方、算完成手续。如此繁杂过程、公文执行,费时费事,不言而喻。
    改善当前中国投资环境,如何简化手续,提高效能,实是急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泰国《中华时报》7月21日社论】到大陆投资土地开发,虽然非常热烈,但并非易事。
    比如在汕头,凡看中一块土地,地方当局并不能开价,必须先办理申请,在市政府领导批示准许之后,再呈国土委和城市建设规划局及其他部门审查认可,再经省政府批准。少则半年。经过这样周折,地价往往已提高了好几倍。
    在其它国家和地区,投资房地产,都是由合法公司洽购或洽租土地,立即议价和按照当时行情定价。大陆却要在得到批准之后才注册公司经营。由于费时,地价上涨,令投资商颇为失望。
    汕头商用土地其实不多,况厂房多集中于市区,不利全市的现代化建设。要把汕头建设成一个现代化城市,必须把厂房迁到市郊,把市中心建成经贸中心。
    正由于土地发展的局限令,一些外商在汕头的投资比较“保守”。
    在潮汕,发展房地产毕竟还是新事物,经验不足,广东省作出若干限制还是对的,如果搞得“过热”,恐会导来“炒风”。汕头地方政府必须慎防境外“皮包公司”,这些公司签署意向书的最大目的就是“炒”,可能导来恶劣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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