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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台湾谋生难,靠卖血过活者增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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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5-02-08

    【本刊讯】香港《大公报》一月三十一日在《岁暮天寒,细说卖血》的标题下,转载了台北《自立晚报》刊出的台北一位靠卖血维生的人的自述,署名“可怜虫”,现摘载如下:
    一般的人多凭一技之长,混饭吃,而我既没有一技之长,有长处也没有人要我这异乡客,为了填饱我的肚子,我就学“蜻蜓吃尾巴”,自吃自。七、八年前,我就干上了这一项卖血的行业。
    在我初干这一行,向警察机关登记时,只有十多个人,因为干的人少,我平均每星期可卖到新台币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左右,除了“印花”钱及交际费,最少每月有四千元左右收入,实在讲起来,收入不恶。我在七年以前,各大医院里出出进进,西装革履。
    我的邻居们,都以为我干的是大商业,或者在“公司”里当经理,甚至连我自己家里的人都不知道我是卖血来过活的。
    但是,有一点很明显,我的全身皮肤是“蜡黄色”的,黄得没有血色;我为了补救我这一个缺点,我每天早上刷过牙齿后,总是喝上一大碗盐开水,补充补充。我就是用这样谋生方法,将我的儿女,培植进了中等学校。
    近年来,干这行慢性自杀的卖命行业的人,一年比一年多起来了。去年因瞒着家人卖血而死的方守谦先生,也干上了这一行,人们就可知道,干这行的人多到如何程度了。如果要向有关机关去查一查登记过的人,今年比三年前可能会多出十五倍至二十倍。未经登记而卖血的人,还更多着呢!
    人多了,就来一个轮流制度。现在我要一个月,才轮到抽卖一次,抽两百CC,卖五百元,有时只能卖四百四十元,你不卖他卖。你不卖,肚子就不能饱!所以如今我的生活也只有每况愈下了。
    输不着的时候,只好夹点物品、衣服,进当铺,押点钱填肚子;利息一角二分,先扣一个月,过九十六天不拿钱赎取,或者不上利,就死当,任凭变卖,不得异议。他们是合法高利贷,可是小民惨矣。我卖血回来的钱,赎赎东西,上上利,刚好精光,过了几天再把衣物拿进当铺,这也算是“寅吃卯粮”。
    今日台湾社会谋生之道不同,但我们这一行,却有诉不尽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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