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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议员要求规定驻外人员必须掌握所在国语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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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58-03-28

    【合众社华盛顿25日电】参议员沙顿斯脱尔今天提出了一项法案,目的是要纠正国务院驻外工作人员的外语训练方面存在的“严重缺点”。
    这位马萨诸塞州的共和党人和参议员曼斯菲尔德一同提出这项法案,他说,目前外交官员对于他们工作所在的国家的语言缺乏“能够很好应付工作的知识”的“例子太多了”。
    这项法案将指示国务卿指定一些国家,在这些国家中的外交官员应该对所在国家的语言具有“能够运用的知识”。这项法案要求在1963年12月1日以后,这些国家中的一些指定职位只能由具有这种能力的人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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