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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权益不容侵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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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2-02

    【香港《南华早报》1月29日文章】题:冒名者之梦
    在不久前对北京街摊进行的一次突击检查中,工商局官员没收了一双袜子。这款带有“绅士”商标的产品因违反有关规定而被没收。这一产品是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工厂生产的。
    这款袜子的包装上印有国际奥委会的五环标志,并指明生产厂家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授权。
    事实上,它并未得到授权。
    北京奥运组委会法律部门一位官员李严军(音)说:“我们必须迅速采取行动。”
    从北京赢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至今仅仅过去了6个月的时间,而现在距离这届奥运会仍有6年半之遥。然而,一场打击利用奥运形象盈利的战斗已然打响。
    北京对于打击冒名者饶有兴致,因为它希望靠赞助费支付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奥运体育场馆的修建费用。
    这将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在这个国家,你可以花1美元买到数天前才在美国首映的最新大片的翻版光碟,而且只用3美元就可以买到数月之后才合法上市的最新版微软软件。
    国际奥委会将严密监督北京奥运组委会的工作,并派官员检查它的工作情况。
    迄今为止,北京奥运组委会已经发现了70多起侵犯奥运知识产权的事件,其中两起严重事件足以上报负责零售业的政府部门工商局。
    这些事件包括在餐厅菜谱、房地产项目、广告和促销活动中使用国际奥委会的名称和标志。李先生出示了一箱陕西省生产的印有国际奥委会标志的梨。东莞的那家工厂在被问及那款袜子时说,它只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制造产品,并否认它认识奥运标志。
    去年10月,奥运会赞助商“斯沃琪”公司发现广东某企业设计的一款手表上带有奥运五环标志,并将此事上报给北京奥运组委会。这家企业作出了道歉,并保证不再生产这款产品。
    李先生说,大多数事件负责人没有意识到他们触犯了法律,并在受到警告后停止了侵权行为。
    他说:“在我们解释情况后,他们提供了合作。我们宁愿不将这些案件送上法庭,但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会这么做。我们更希望这一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他还说:“媒体正在与我们合作。例如,新浪网邀请我们检查他们的网站,以确保他们的广告符合法律。”
    李先生说:“我们十分严肃地对待这项工作,并为即将在未来数年内开展的大量工作做好了准备,这些工作包括执行新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以及赢得法律和调查部门的合作。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将符合国际奥委会的规定。这是一个关乎中国良好声誉的问题。”
    另外,北京奥运组委会与33家中国企业签订了使用中国奥委会标志(长城下的五环)的协议,其中包括中国一位最著名的体操运动员领导的体育用品企业李宁公司。
    国际奥委会的最后一项收入来源是向企业出售奥运会纪念品、吉祥物及其它产品生产权所得的收入。
    国际奥委会将会把赞助商提供的一部分资金交给奥运会主办城市。经验丰富的体育管理专家理查德·阿沃里说,北京得到的资金足以支付修建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费用。
    他说:“我非常乐观。私人商业资金的来源将十分令人满意。”
    他还说:“让一家中国企业担任主要赞助商是令人惊奇的,但由于它们必须击败其它的候选企业,这似乎是不大可能的。”
    然而,中国公司很有可能会买下担任主要赞助商的权利,从而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权。
    阿沃里说:“国际奥委会将十分严格地控制五环标志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而且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希望避免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出现的‘伏击式营销’。当时,一些公司在主要赞助商竖起广告牌的同时也在生产同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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