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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犯罪 父母有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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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1-04-27

    【中央社新加坡4月22日电】子女犯错,父母之过?应受“连坐”?至少新加坡政府认定如此。
    新加坡国会刚通过一项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该法案规定,如果孩子犯法被起诉上少年法庭,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参与孩子的改造过程。少年法庭有权命令家长或监护人参与改造孩子的有关活动,例如家庭会议等。违者要面对最高达2000新元(合1100多美元)的罚款,或被没收担保金。
    政府通过该法案的主要用意,是要规范家长保护孩子的责任和积极协助孩子改过。另外,法案也限制所有传播媒体,不得透露涉及的少年儿童的身份。
    新加坡除了现有的缓刑监视、罚款、判入收容所、家长负担保金等外,修正法案还提出四项新的处罚选择:1、家庭会议:法庭可安排被告和受害者会面,让被告有机会向受害者道歉,出席会议的双方家长在专业调解员协助下可通过讨论,决定最适当的和解法;2、社区服务令:法庭可判少年犯通过社区服务为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做补偿;3、周末或定期拘留令:罪行相当严重却有良好家庭环境的少年犯,可继续和家人同住及上学,但在周末时必须拘留于收容所,接受改造;4、缓刑监视加上拘留:虽然适合缓刑监视,但有关少年犯可被判进入收容所不超过3个月,让他接受有系统的严厉改造计划。这也适用于那些不遵守缓刑
监视令的少年犯,而能起警戒作用。    
    新加坡政府强调,家长对青少年儿童必须负起最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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