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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报外电评述 中国人大通过取缔防范惩治邪教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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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9-11-01

    【日本《朝日新闻》10月31日报道】为了加大对被定为非法团体的“法
轮功”组织的取缔力度,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0日通过了《关于
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事实上这是一部取缔法轮功的法
律。
    中国政府在7月份将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但是,法轮功被定为非法组织后
仍在顽固地坚持活动。因此可以认为,新决定的出台是为此而采取的严厉措施。
由于中国自己提出要建立“法治国家”,因此有必要明确法律上的根据。
    【日本《读卖新闻》10月31日报道】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通过
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旨在加强措施取缔非法
组织“法轮功”。中国当局想根据这个决定杜绝法轮功的活动。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一天也就司法条文中的“邪教
组织”的定义等,发表了明确的司法解释。这些同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认识和批
判是完全一致的。
    【美联社北京10月30日电】中国立法机构今天称“法轮功”是对共产党
统治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
    官方通讯社新华社说,人大立法委员们称“法轮功”在组织规模、影响、非
法出版物的数量,以及社会危害上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50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依据新通过的法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令警方和检察机关对邪
教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予以严惩。
    在法案通过后立即下发的一项指令中,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判定“法轮功”进行了下列主要犯罪活动:非法集会、抗拒取缔、组织跨省活动
、阻止治疗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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