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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将修改自卫队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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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7-10-01

【日本《朝日新闻》9月30日报道】政府29日在安全保障会议上正式决定,为了把目前仅限于日本有事时的幕僚长联席会议和幕僚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指挥和命令权限扩大到联合国维和行动和救灾等领域,将对自卫队法等法案进行修正,并将向下一届国会平时会议提出这一修正案。  
    修正案的具体内容是,即便在平时,幕僚长联席会议既能够根据需要而进行指挥和下达命令,又可以应付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所强调的周围地区的紧急事态。  
    按照现行的自卫队法,防卫厅长官通过幕僚长联席会议主席进行指挥和下达命令的范围仅限于:下达在日本遭到武装攻击时进行防卫出动,以及出现只靠警察难以应付的事态时治安出动的命令,并组成联合部队。而这次扩大幕僚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权限则包括:一、海上警备行动;二、救灾出动;三、抗震救灾出动;四、防止侵犯领空措施;五、国际紧急救援活动;六、救助侨居海外的日本人的活动,等等。  
    政府认为,伴随自卫队活动范围的扩大,需要对陆海空自卫队的任务进行调整的机会已经增多。对于上述活动,政府有关当局也将进而制定“联合警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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