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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学者建议国企债务证券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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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7-09-29

【香港《亚洲华尔街日报》9月3日文章】题:卖掉国有企业的债务(作者 香港大学金融助理教授乔治·于) 
     中国今天面临两大危机:困扰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和伴随而来的银行危机。这两个危机都在削弱国有企业,因而应当同时解决。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是使国有企业的债务变成证券。 
     中国的债务危机大部分是由于缺乏能对付中国政府在80年代实行的企业融资改革的国内金融市场。由于历史上的直接财政拨款已改为国家银行贷款,这些国有企业基本上不得不完全依赖银行短期贷款来满足全部投资需要,其中包括长期项目。由于经费和投资这样不协调,因此出现以下情况并不令人吃惊:许多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甚至在投资创造出效益之前就已到期。 
     这里产生了导致后来出现银行危机的恶性循环。国有企业既不能通过资本市场重新筹集到早已到期的贷款,也不能从私人银行得到资助,因此只能设法从国家银行得到新贷款。既然禁止国家银行一笔勾销无法偿还的贷款,因此国家银行没有别的选择,而只能向国有企业提供新贷款,此时提供的贷款要按惩罚性利率计息。因此,到1995年底,银行贷款占国有企业总资产的80%,占国有企业流动资金的95%。 
     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任何解决办法要能根本解决问题,就必须解决危机的根源,也就是结束原来的那种惩罚性循环。这里没有回旋余地。许多国有企业是能得到挽救的。毫无疑问,这种努力的一部分必须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政府可以采取把国有企业债务变成债券的如下三步措施: 
     第一,政府应当成立一个全国性机构,单独操作但要得到政府的适当临时信贷的支持,以便开始改革。这个机构基本上是一个民间商业实体,我们姑且把这个实体叫作国债改革公司,其主要作用是选择性地购买国家银行的贷款,然后把这些贷款变成得到国有企业债务支持的固定收入证券。 
     第二,为债务证券化铺平道路,国债改革公司将改革现有的无法偿还的贷款,并给这些贷款规定譬如说10年到15年的期限,并规定本金额度和利率。在某些条件下将要求国家银行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还债要求。国家银行将重新登记国有企业的债务,并勾销旧贷款。 
     第三步即最后一步,国债改革公司像抵押公司一样行事:公司从国家银行购买新贷款,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固定收入债券,用预测这些贷款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动作为担保金,并用发行这些证券得到的收益偿还贷款。 
     一旦债务改革和证券化计划获得成功,国有企业债务危机的恶性循环就被打破。国有企业将从过分沉重的还债付息负担中获得解放,而银行也能摆脱收不回来的贷款的负担。但是,即使在经过这样的改革之后,国有企业仍会在新的贷款结构中继续欠银行债务。因此,国家银行的重任就是在新的贷款结构下监督国有企业履行义务的情况,并定期向国债改革公司通报国有企业的利息收入情况,这样国债改革公司就能履行对投资者的付息义务。 
     这个计划还有两个好处。第一,同其它债务改革计划相比,这个计划不需要政府的直接信贷,因而不会引起通货膨胀。其次,通过国有企业债务证券化,政府可能把国有企业目前面临的财政困难变成发展刚建立的借入资本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不仅能使企业以较低的费用为工程项目筹资,而且还能帮助中国把丰厚的储蓄(据官方数字,国家和私人储蓄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变成有效的投资。 
     但是,为了使债务证券化获得了不起的成功,政府还必须修订一些规章制度。政府可以邀请国内外的投资银行参加这个进程,甚至可以允许投资银行接过证券化的工作,正像如今美国的许多投资银行把抵押贷款变成抵押品支持的证券那样。 
     最后,在证明这种证券化举措可以解决国有企业债务危机后,政府可以扩大国债改革公司的业务领域,并放手让这个公司探索债务改革的新途径。可以肯定,在得到政府的适当支持和经济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国债改革公司甚至可能逐渐变成包罗万象的全国范围的抵押公司,把中国的住房市场带向一个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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