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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判决政府如不发护照给辩护律师来华搜集证据对鲍惠尔的起诉状将在三十天以后取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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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57-11-04

    【合众社旧金山1日电】联邦地方法官路易斯·古德曼今天判决,如果美国国务院不容许在共产党中国和北朝鲜收集被告的证据的话,十八个月之久的鲍惠尔谋叛案将在三十天以后取消。
    被告是现在旧金山的前上海“密勒士评论报’’的发行人三十八岁的鲍惠尔、他三十六岁的妻子锡尔薇亚和纽约的朱利安·舒曼,他们的罪名是在上海发表指责美国在朝鲜战争中进行侵略和细菌战的消息。
    古德曼在对被告要求撤消控诉的动议发表意见时指出,被告已经提出了在赤色中国和北朝鲜一百名将来的证人的名字,据说,他们可以证明关于由被告所作的杂志文章的真相。
    他说,这些国家是“最有可能提供被告证据的地方……辩护律师到中国和北朝鲜为审讯进行准备的必要性已经十分明显。’’
    古德曼以前指定辩护律师威林为法庭的职员,这样,尽管国务院的政策拒绝发护照到这些国家去旅行,他可以在法庭的保护下到东方去。
    但是,古德曼说,他不能命令美国国务院发护照给威林,赤色中国政府已经表示,如果这个律师没有护照,它不能让他入境。
    古德曼说,他并不怀疑美国政策是明智的,但是,他说,被告“在宪法上有权利”提出证据。
    古德曼的意见写在被告要求取消共有十三条的这一案件的起诉状的动议上。每一条诉词都有可能带来二十年徒刑和一万美元的罚金的处罚。对鲍惠尔的起诉状有十三条,对他的妻子和舒曼的起诉状各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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