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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特权庇护下的罪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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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4-07-30

    港刊说台「中央民代」开设「海上旅馆」做投机生意,恶待大陆渔民,出事后则推卸责任,其心可诛
    【香港《亚洲周刊》7月31日一期文章】题:台湾版的千岛湖事件?
    强烈台风侵袭后,满目疮痍的苏澳港已回复平静;但飘上苏澳外海的浮尸,却如另一股风暴,不但震撼海峡两岸民心,也影响即将举行的两岸会谈。除两具尸体确认为苏澳本地渔民外,其余10具是海上旅馆“上好三号”的中国大陆渔工。
    中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极关注此事,函电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措辞强烈,指责被救出的大部分大陆渔工受到非人道待遇,及要求辨认尸体受阻等。北京又抨击台湾方面在紧急情况下不让渔工进港避难不人道,要求彻底检讨,并建议月底两岸事务性协商就此交换意见。海协会也要求台湾当局保护死者尸体,并表示已获授权保留求偿权利。
    海上旅馆虽不合法,数目却不断增加,这次船难将久存的问题引爆开来。
    除了道义,还有法律问题。有关决策人士说,台北至今尚未开放大陆劳工赴台,有人私下与大陆劳务公司定立契约,招揽大陆渔工来台,又设供栖身的海上旅馆,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法》,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罚金。大陆渔民非法进港或上岸者,则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定。
    “上好三号”去年元月开始经营,由一位国民党籍立法委员与两位地方人士合资,共投资750万元新台币(折合约28万美元)。该立委也经营观光船等生意,除营利外也笼络地方势力以利选战。立委介入,使有关方面取缔海上旅馆投鼠忌器,事发后原想淡化处理,但出现浮尸,问题才张扬开来。当地渔民认为,中央民意代表做投机生意,恶待大陆渔民,出事后还一味推卸责任,其心可诛。
    苏澳海上旅馆在特权介入下,数目不减反增。平时无事,大家都只眼睁只眼闭;出事后各方又碍于法律逃避责任。台湾方面的责任归属,要视船难后有无伤亡,及死者是否大陆渔工而定。“上好三号”出事后,船长吴松明说船员只有86人,全数救起,无人失踪。发现10具身分不明浮尸清查身分后,吴又改口承认船上确有10名大陆渔民失踪。据《亚洲周刊》获悉,“上好三号”原有渔工最少97人,当日又有不下5艘渔船寄放渔工,实际人数已难确切计算,但失踪渔工绝不只10人。船东出尔反尔被批评为缺乏担当,警方听信船东一面之辞,未按一般程序对86位生还者逐一笔录,只迅速遣返了事,这种处理方式也遭非议。
    不论责任谁属,业主多将船难原因推到警方,说警方延迟允许入港时间,意外才会发生。但警界高层人士表示,当时已规划三号码头供海上旅馆紧急避难,没有不准进港;业主怕受法律处分而将责任推给警方,并不公平。台北学者胡念祖表示,海上旅馆意外的发生与处置,显出陆委会至今对大陆人民定位模糊,及大陆政策扑朔迷离之本质。当局无法明快处理,未积极提出政策性指导方向,却消极等待事发,值得彻底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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