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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 流行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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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4-05-27

    【德国《世界报》5月7日文章】题:包藏祸心的小礼品(作者:彼得·舍雷尔)
    贪污腐化在德国早已不仅仅限于几匹害群之马。法治国家懵懵懂懂,在它疲惫的眼皮底下,行贿与受贿分子组成的犯罪的“影子经济”几乎畅行无阻地站稳脚跟。警察局和司法部门的专家确信,行贿、受贿和以权谋私已发展成社会性流行病。
    调查的案子为数众多,对腐化堕落的国家公职人员和游说集团成员的判决明白无误。受判处的有行政官员、律师、警察,还有建筑公司、工程师办事处、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等等。
    1992年10月,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处一个行贿集团两名主犯徒刑。一个是西门子公司的前职员,一个是某家电气公司的总裁。这个职员帮助几家电气公司获得近8000万马克订货,为此他获得1600万马克贿金。
    1993年7月22日,比伯斯海姆市长在法兰克福拘留受审时自杀。检察院控告他贪污、渎职、以权谋私。他还让一家工程师办事处付款去加勒比、迈阿密“免费”旅游。
    法兰克福检察院反贪污腐化局在处理巴特洪堡市一家建筑公司的前代理人的案子时发现,这家公司行贿有高度的专业性和专门组织。它甚至成立了自己的行贿分公司。在1982至1990年间,这家公司向国家和县主管建筑的当局工作人员至少行贿40万马克。
    给达姆施塔特城建局一名主管人员17万马克,他以发放460万马克订单表示感激。城建局局长认为,尤其在公共建筑项目上,贪污腐化和非法议价很普遍,官方建设项目十之八九是非法议价的。这在全联邦范围内造成的损失估计达60亿至90亿马克。
    这种卡特尔精心选择贿赂对象,建立有时长达几十年的“友好关系”。给好处最初同个人无关,仅限于在节假日、生日、周年纪念等时机给予小礼品。然后逐步升高馈赠档次,直至达到同合同有关的钱款。这使有关人员逐步地接受。
    几乎所有受贿赂腐蚀的部门都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在许多情况下,作计划、发订单、结算都由同一些人经办;发放订单时不遵守有关规定,用有限范围招标代替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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