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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高层人士称:台考虑九七后以“一国四区”方式“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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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2-07-30

    【台湾《联合报》7月27日报道】行政院陆委会高层官员指出,关于九七之后如何看待港、澳的问题,政府目前规划的方向,是考虑港、澳仍将与大陆有所不同;港、澳之间也有不同,为解决实际问题,而采“一国四区”的立法方式。
    官员说,相关的立法工作已由陆委会研拟中,未来会透过执政党体系与有关方面协调。
    1997年之后香港、1999年之后澳门相继交中共统治官员说,形式上它们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但实际上它们的法律、制度都与大陆不同。我方将港、澳与大陆不同对待,应是必要的。而且,我方还要维持间接与大陆交流的政策,港澳仍是重要中介点。所以,我方在九七、九九之后仍与港、澳往来,就有立法的必要,以免违反我方的政策,同时也配合实际的需要。而港、澳间法律制度也有不同,再加上台湾、大陆,这就形成“一国四区”的立法方式。
    官员指出,距1997年只有5年,以立法来说,由规划到协调、立法院审议,现在时间已不算多,陆委会已开过许多次会,加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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