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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大临时会”三读通过“修宪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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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2-05-31

    【台湾《联合报》5月28日报道】第二届国民大会临时会昨天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至第18条。
    此次国大临时会自3月20日开议后,就纷扰不断,民进党和无党籍国代先后退出临时会;国大和立法院也爆发多次言语冲突,双方互相叫骂。
    这次修宪,中央政府体制变动最大的监察院,自明年2月1日起改为“准司法机关”,监委改由总统提名、国大同意后任命;总统选举方式改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选举之”,但在民国84年5月20日前决定;国民大会将每年定期集会,行使同意权,司法院大法官将组成宪法法魔,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地方自治事项则予明定法源。
    不过,包括总统选举方式、立委任期、国大设议长、国大立院互审预算、削减阁揆副署权问题等,均悬而未决,未来国大集会时仍可能引起重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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