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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斯洛恩投书《纽约时报》,他认为:李鹏关于人权的讲话击中美国要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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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92-02-29

    【美国《纽约时报》2月18日读者来信】题:以人权为藉口(作者唐·斯洛恩)编辑先生:
    美国人民有权要求政府表里一致,特别是在外交政策方面。否则,我们就必须完全接受中国总理李鹏在联合国所做的声明,在该声明中,他谴责了以人权问题为借口而“干涉内政”的行径。
    国家边界必须受到尊重,人权也必须如此。但由谁来担任法官?譬如,我们指控别人侵犯人权,从而否定了中国、北朝鲜、古巴和伊拉克,但是,南非的黑人享有人权吗?在以色列和被占领土上的巴勒斯坦人、北爱尔兰的新教徒、法国的阿尔及利亚人、英国的印度人、尼加拉瓜的莫斯基托斯海岸印第安人享有人权吗?巴西、智利、南朝鲜、东帝汶、萨尔瓦多和海地的众多持不同政见者中,又有谁享有人权?
    其他国家有没有权利由于我国部分公民的民权和人权遭到侵犯,从而干涉我国的内政?
    当海牙国际法庭指出并裁决里根政府在马那瓜港口非法布下水雷为违反国际公法时,我们并未予以理会。
    李鹏在揭露出(美国)谴责他国人权状况的真正目的是寻找借口时,他击中了要害。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是一个用来孤立、打击与我们自己的外交政策不一致的国家政府的一个借口。
    联系到美国对世界金融市场与财富的垄断性控制,我们在这方面的行为本身也构成了对人权的侵犯。
    唐·斯洛恩(DonSloann)
    1992年2月8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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