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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棒和胡萝卜兼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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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9-03-29

    【美国《纽约时报》3月7日文章】题:社会主义手抓大棒:中国的破产法(记者尼古拉斯·克里斯托夫)
    在中央政府经营的企业中,有1/4在去年亏损,政府一年要花110亿美元(占它的预算的15%以上),使这些企业免遭经济困难。
    一项有关国营企业的新的国家性破产法也许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然而这项法律制定出来与原来的意图不尽相符,谁都不希望大批不盈利的公司突然倒闭。
    西方经济学家和外交官普遍认为,现在中国在改造经济方面已开始了大棒和胡萝卜兼用。
    世界银行驻北京代表团团长林先生说:“你在给企业自治的同时,也必须给它们风险。公司的决定做得不对,你必须让它们付出代价。”
    但是林先生指出,破产并不一定意味着工厂将关门并解雇它的工人。例如,沈阳三家正式宣布破产的工厂已与几家兴旺的公司合并,并被准予继续营业。
    加州大学经济学家克里斯廷
    ·黄说,这样的合并提高了经济效益。破产的公司也许不再需要国家的补助,但是除非管理方法有所改进,否则对国家的消耗只不过变成了对兼并它的公司的消耗,从而减少了这家公司的利润和它向政府付的税。另外,在决定哪些公司应当被宣布为破产的时候,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但是并非亏损的公司总是效率最低的。在中国的固定价格制度下,公司有时面临原料费用上涨和对它们销售的产品却无法收更多钱的情况。一些有麻烦的公司还要分担退休费用的沉重负担。
    此外,在中小型企业中,会计方法往往是原始的,因此,所传的亏损也许不是一个很能说明真相的迹象。沈阳的破产情况的另一个特点是,宣告破产的这三家公司都是集体所有,而不是国营公司。由于集体企业通常没有补贴,因此,只有在准许国营公司破产的情况下,破产政策才能制止消耗国家预算的情况。去年11月生效的破产法案适用于国营企业,但是国家直接负责的7000家亏损公司中,还没有一家宣布破产。反对实行破产法最有力的论据是,缺少一个社会安全网来接收失业工人,但是沈阳首创了一个失业福利制度。集体所有的公司都必须对一笔福利基金付款,如果雇员失业,在他们找到工作以前,可以得到大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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