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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鲜80年代初治理通胀的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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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8-12-02

    南朝鲜在80年代初期采取宏观上建立安定紧缩基调,微观上官民结合的措施,较快地克服了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的表现和原因南朝鲜80年代初经济危机主要表现是通货膨胀严重,物价大幅度上升。1980年通货膨胀率高达25.8%,批发物价上涨44.2%,零售物价上涨34.6%。
    造成这个局面的外部原因是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影响,国际利率上升和进口原材料涨价等。内部因素是政局动荡,农业歉收,在工业化过程中以过量信贷和低利率鼓励重、化工业的发展,导致投资和信贷膨胀,企业体质虚弱。
    经过几年调整,南朝鲜在1983年使通货膨胀率降低到4.6%,零售物价上涨率降低到4.2%,批发物价上涨率降低到1.4%。采取安定紧缩政策一、放弃“温和的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从上到下强调建立经济发展的安定基调,采取紧缩财政和货币的政策,控制通货增加。1981年至1983年,南朝鲜连续压缩政策贷款和超过信用限度的贷款,降低银行的贷款指标,减少政府向银行的借款,提高公用事业的价格,规定企业自己的资本应占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个比例,则要求以企业主个人的不动产充当,否则中断贷款。
    同时,为保证企业正常的资金需要,南朝鲜建立有组织的货币市场,如开辟可转让存款证市场和期票市场,推销安定通货证券以解决短期资金供应。同时,南朝鲜积极促进自己银行与外国银行合作,推进银行的国际化,并实行银行民营化,以增加银行资金。
    二、制定法律控制物价上涨。1981年4月南朝鲜公布“关于限制垄断和公正交易的法律”,要求“所有经济主体分担安定物价的痛苦”。根据这个法律,南朝鲜指定97种商品为重点管理对象。选择的标准是:销售额在100亿南朝鲜元(当时约800元合1美元)以上;三家公司的产品占有市场率70%以上;国民生活必需商品以及百分之百的垄断商品。这些商品的价格由企业自己决定,但在变更价格后的3天内必须报告有关机关,以便当局进行协调和监督指导。同时,南朝鲜为建立公正交易秩序,灵活运用市场竞争体制下的价格结构,又逐步实行“价格表示制”,由各市、区、郡的产业界对价格表示进行指导。采取官民结合措施一、改变政府指导一边倒的经济体制。1981年实行的公正交易法,被称为“由官方主导经济转向民间主导经济,过渡到自由经济体制的契机”。为了体现这一点,南朝鲜成立了以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为中心的物价管理对策本部,召开各种座谈会,进行民间主导经济的启蒙教育;制定价格管理基准,按各流通阶段稳定商品价格;制定消费者团体和流通业界的合作方案;举行记者招待会表达企业界稳定物价的意志。
    同时,当局把24种商品列为基本生活商品,优先储备有关原料,对境内生产不足部分适期进口补充;在产地和消费地扩建贮存设施;建立综合市场以便宜15—20%的价格出售给一般居民。
    二、改革税制。南朝鲜1981年对原租税减免法作了第一次大的修改,缩小了减免对象,实行课税最低限度性,使任何人都必须纳税;加强了租税减免后的管理,国内法人在减免租税后、必须在分配利润时将与减免税款同样多的资金作为企业储存金。这种储存金只能作为今后填补亏损或转入资本,如随意动用则要追征减免金额以及36.5%的利息。同时,南朝鲜制定了关于技术和人力开发的租税特别措施,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生产率。(高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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