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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酒席 半年薪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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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8-01-28

    【洛杉矶《国际日报》1月12日文章】题:“工作餐”的享受(记者赵俊迈)
    场景:大饭店中的“贵宾厅”。
    人物:海外归侨、高干们。
    画面:杯盘狼藉,宾主尽欢。
    这是在大陆上常见的“宴请”场面,不是拍戏;但是其豪华的排场,精美的馔肴,周到的服务,讲究的器皿等等,却是电影里才能见到的。
    现下大陆上各级单位的主管干部,很流行在接待来访的外侨或高级干部时,以“宴请”的方式;在一个单位中也可以找个名目,大家聚餐打打牙祭,其名曰:“工作餐”!
    这是单位中一级主管才有的权利,并非任何人都可作得了主的,或说这是一种特权,亦无不可。
    在隔间单独的宴会室中,服务小姐把菜一份一份分送在每一位客人面前的小碟之中,客人们只需举筷在面前的碟中取食,不需“动劳”,伸长手在桌中央夹菜了——很享受,也挺封建的。
    而盘中菜肴,更是色香味俱佳,用料不含糊,诸如刺参、鱼翅、燕窝、鱼肚、鸭掌、鹌鹑、蛇羹、瑶柱等南北珍品,都在普通“档”酒席中频频出现,大陆上用语,称等、级为“档”,因此有“高档”、“中档”、“低档”的分法。据说:穿山甲、猴脑、熊掌等也可在中高档席中品尝得到。
    北京的涮羊肉及烤鸭,也分“档”次的,高档的涮羊肉,例如最富盛名的东来顺的羊肉就是只选江外的羊肉,也就是内蒙集宁地区当地产的小尾巴绵羊。“全聚德”烤鸭店的情况比“东来顺”是有过之无不及。烤鸭虽香甜,羊肉虽嫩滑,可惜广大群众却不太有机会能吃到,倒是少数领导干部,则可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地享受“吃”的特权!
    一般地说,到馆子吃饭,对拿工资的老百姓而言,还是很奢侈的。
    上馆子的客人,多为搞其他行业的个体户,这些人是比较“富有”的!
    再“富有”的老百姓,还是没能力到前述的大饭店中吃那么一餐的,因为那类“宴请”,一桌至少得400至500人民币!这个数目等于大陆上一般干部6个月的总收入,这种开销与享受,难怪要让“广大群众”惊讶得翘舌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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