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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旅美学者鼓吹“多体制国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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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7-07-03

    【纽约《中报》6月10日文章】题:当前外交和安全困境的突破之道(作者美国布朗大学政治系教授高英茂)
    自从中共在1979年大力发动和平攻势后,各方面提出不少解决统一问题的模式构想,综合起来大致有下列10类:
    ①一个中国:中华民国;②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③一个中国:奥运模式;④一个中国:一国两制;⑤一个中国:多体制国家;⑥一个中国:联邦;⑦一个中国:邦联;⑧一个中国:国协;⑨二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民国;⑩一个中国,一个独立台湾。
    上列各种模式构想中,极端保守或极端激进的主张,不但缺少台海两岸客观条件的支持,又得不到国际社会的了解与同情。依目前情形看,一个比较可行的解决模式,必须符合几个最起码的条件:
    ①承认既存之分裂状态,但不放弃长久将来统一的可能性。
    ②在统一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以前,须有一段长期和平共存、奠定统一基础的过渡时期。
    ③台海两岸关系的安排,须能被中共、国民党及台湾人民所接受或容忍。
    ④可以促进台湾海峡地区的安定及繁荣,并得到对西太平洋有切身利益主要国家的了解与支持。
    目前,“多体制国家”的理论构想,看来似乎最切实际,又较合理温和。此构想适用在台湾问题上,有下列几个重要特色:
    ①高度现实性:它忠实地反映40年来大陆与台湾长期分裂状态,在一个国家里产生了两个不同的政治体制,同时存在,互相抗衡。
    ②国际惯例的支持:分裂抗衡的两个政府分别在其控制的领土上,行使有效的主权。在国际社会上,双方亦分别行使一般“国际实体”的权利及义务,分别享受独立自主“国际法人”的地位。因此,“多体制国家”概念提供国际法理基础,处理一个国家内两个体制并存时的外交承认及其他国际行为,而不涉及国家内部的统一问题及政治争执。
    ③符合“基本国策”:“多体制国家”的构想肯定“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国家只有一个,而不是两个;只是在一个国家内出现两个抗衡的政体及国际实体。它既未宣布台湾脱离中国,又未放弃将来统一的愿望。
    在各种不同的模式中,“多体制国家”的构想与前中共所要求的“一国两制”还算比较接近。但应注意两者之间有二点重要的分别:一则,基于“香港模式”的“一国两制”并非平等的二制。二则,中共的“一国两制”只不过是基于北平片面宪法上的诺言。
    但是,值得强调此二模式中间也有重要的共同点:(1)两者均维持“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2)主张在“和平共存”的基础上,用缓进的方法实现将来统一的愿望。正因为此二构想有重要的共识,才有可能被海峡两边接受。
    只要“多体制国家”构想符合海峡两边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及基本精神,对于“过渡时期”必要的技术问题的折中及安排,就不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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