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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寮案中方律师团上诉书指出:大阪高等法院判决违反日本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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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7-05-29

    【共同社东京5月27日电】题:光华寮诉讼:律师团拟定上诉书,说高等法院的判决违反宪法
    大阪高等法院对京都中国留学生宿舍“光华寮”所有权一案做出台湾胜诉的判决’引起中国政府的抗议,发展成为外交问题。败诉的中国方面的律师团于5月27日拟定了上诉书’说“高等法院的判决是承认两个中国,违反了宪法第98条,即有义务遵守条约和国际法之规定”。这份上诉书将于5月30日提交给最高法院。律师团团长是柏木博,他是日中法学家交流协会会长。律师团由该协会的13名成员组成。
    律师团在上诉书中提出的观点是:一、根据日中联合声明(1972年)对政府的承认已经改变,台湾已失去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二、在政府变更的情况下,旧政府的国有财产,无论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都应由新政府来继承,这是国际法准则;三、所谓中国只能部分继承台湾财产的逻辑,事实上是承认“两个中国”,因此,违反了日中联合声明。上诉书说,关于涉外方面的问题,法院应该根据条约的精神作出解释。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方案,有人设想由日本方面把光华寮买下来,然后赠送给中国。但是,律师团表明的观点认为,“中国不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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