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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党刊谈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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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7-02-01

    【罗马尼亚党刊《社会主义时代》1986年第19期文章】题:社会主义和人格——自由和社会责任。
    自由决不是随心所欲或为所欲为,它要求自觉地遵守公共准则和共同理想,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人适应世界、客观、自然、社会、自身、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过程的结果,是人类实践活动和改造社会的革命活动的结果。
    把自由看作与“自由意志”、滥用职权或剥削和压迫其他人及其他国家人民的“权利”是同一东西,这是资产阶级自由观念的表现。
    通向真正自由的道路是改造经济、社会和政务结构,消灭人压迫人和人剥削人、一些国家压迫和剥削另一些国家的现象。
    自由不是孤立的个人的东西,它是作为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同时出现的。所以,个人真正的自由是不能单独实现的,而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人只能在整个社会中为社会利益、本阶级和本国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才能获得自由。
    真正的自由需要有劳动秩序和纪律,自由的人要坚决承担对社会的职责和义务。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自由是同责任绝对分不开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责任在增强,个人的自由发展和整个社会进步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某些资产阶级理论家认为’自由是同决定论相对立的,因此,自由要保持在自由意志、个人能够做任何事情,甚至能够无视社会的普遍利益的范围内。无政府主义者和虚无主义者认为,自由只不过是人进行简单的选择,不管其选择的是什么,是否有必要,也不管有什么规定。存在主义观点也给这种理解划定了范围,使自发的、虚无主义的自由绝对化,使这种自由处于任何客观决定论之外,处于社会准则之外。这种观点是随心所欲和虚无主义以及根据“一切都是允许”的信条来判断任何行动的理论依据。西方其他理论和流派思潮都奉行这种观点。
    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真正自由选择的基本特点是在认识原因之后才进行这种选择。只有在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自觉地遵守客观规律并使行动符合这些规律,通过使自己的利益、行动和态度同社会的整个利益相一致,通过摒弃一切有害于社会进步和人类本身的东西才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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