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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家庭部长谈西德妇女的社会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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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6-03-28

    【西德《世界报》二月十七日文章】题:应该允许妇女自己决定在社会上的地位(作者:西德家庭部长丽塔·聚斯穆特)
    长期以来,对妇女提出的政治要求是有更多的妇女参与政治。这是为了把妇女的想法和利益带进政治中来,并实现妇女积极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利。
    作为一个妇女,既然参与政治活动,就应当在这方面(在别的工作岗位上也是一样)表现出是内行和有办事能力。谁参与了政治,就应该积极地投身政治。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成绩,不是通过‘一鸣惊人”,而是通过坚持不懈地追求既定的目标。
    在我任职四个月以后,我想谈谈我特别关心的一些问题。例如,我曾经为生活中被忽视的方面、为家庭、青年和老年一代中蒙受不利的人,尤其是为妇女努力工作。如果我们的社会不消除妇女在家庭、就业和公共生活中受歧视的现象,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不可能在社会和文化方面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如果不让女孩子受培训,只是有条件地允许她们就业或者根本不允许就业,这对男女之间个人关系也有很大影响。
    我反对经常轻蔑使用的“家庭主妇而已”的说法,坚决主张承认妇女的家务劳动,这是因为家庭对我们的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要求妇女在这方面作出贡献,而且她们正在作出这样的贡献。因此,不能总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承认,而是必须反映在实际行动上。
    我反对把就业的妇女贬低为“不称职的母亲”。我不同意把妇女说成挣双份钱的人的谬论,这种谬论是要掩盖这样的真实意图:既然她们结了婚,就应当剥夺她们同样地走向劳动世界的权利。我从调查报告中了解到不少这样的情况:人们以“她们已经得到供养”为由而在招收工作人员时把她们拒之门外。
    不能抛开男人的问题来孤立地讨论妇女问题。妇女受歧视的原因和影响似乎必然表现在丈夫的社会地位和男女之间的关系上。男女不平等几乎表现在一切生活领域。职业方面的歧视不是孤立的。受歧视现象同样表现在家庭和公共生活中,也表现在政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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