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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与大陆的转口贸易逐年增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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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5-04-28

    【台湾《联合报》四月十一日报道】题:转口贸易年年成长,今年将达十亿美元
    根据财经单位一项有关中共经济情势的研究,去年我国与中国大陆的间接转口贸易额达到五亿五千万美元,较前年增加百分之一百二十五;财经单位预测,今年转口贸易仍将大幅成长,可能达到十亿美元左右。
    财经单位根据国外所获情报,去年我国透过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地对中国大陆出口金额达到四亿三千万美元,增加率高达百分之一百七十;自大陆进口则为一亿三千万美元,增加百分之四十。
    这项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出口至大陆的主要产品是人纤、纺纱、家电用品、摩托车等产品;自大陆进口者为鱼类、羊毛、矿产品与中药。
    【台湾《联合报》四月十二日报道】我国与中国大陆之间的转口贸易去年高达五亿多美元,今年预料还有更多的成长。
    一九七九年是此一情况转变的重要分际,从当年开始,国内与大陆的商品交易,从偷偷摸摸、零零星星的渔船走私,一下子发展为上亿美元的转口贸易。
    尤其这两年,转口贸易的商品种类、金额都有增长的趋势。下面是一些例子:
    ——摩托车业从去年底开始,已接了香港转来约计三十万辆订单。此间业者甚至估计,如果放手接,可接获超过五十万辆。
    ——去年底香港转来SHARP八三八微型电算机四百万台的订单。其它纺织品、家电用品、机器、电子零件、个人电脑,甚至整厂设备,源源不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从一九八一年下半年起,中共改变方针,重新对“台湾制品”课征关税以来,第二波的“热潮”。
    【中央社台北四月十七日电】财政部次长白培英,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我国产品经由转口贸易输往大陆,目前并无法律限制规定;但大陆转口来台的产品,可依惩治走私条例和海关缉私条例处理。
    他指出,货物出口后,所有权已移转给国外进口商,他们如何处理,并非我国的法律所能规定。
    进口货物方面,白培英表示,国内进口商要申请输入许可证,而且要报验。如查验是来自大陆的货品,与申请进口地不符,涉嫌逃避管制,可依惩洽走私条例及海关缉私条例处理。如果没有逃避管制,仅依海关缉私条例处理。
    白培英同时指出,有关大陆的中药材,是基于政策的考虑由国贸局核准由香港专案进口,将来执行上不会与惩治走私条例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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