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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欣欣向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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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3-07-31

    【《日本与中国》六月十五日文章】题:中国农村欣欣向荣(作者:川越敏孝)
    最近,中国农村发生的变化确实惊人。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制,在仅仅两三年的时间里,就在农村百分之八十的地区普及了。
    最近,我访问了安徽省的滁县、江苏省的南通和宜兴,亲眼看到农村的现状。生产积极性高,行人面带笑容坐在去招待所的轿车里,我放眼窗外,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新建的农舍。江南等地的农村兴建的都是墙壁洁白的二层楼,宽敞的阳台上摆放着花盆。再细看,道旁的空地也都栽上了花卉。小溪与道路之间的田埂上也密密麻麻地种上了油菜籽。小溪对岸是广阔无垠的麦地和菜田。过去实行工分制时废弃的空闲地现在都得到了利用。可以说,责任制的实际利益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比这更重要的是自主权扩大了。现在,农民自己承包的土地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耕种了。以前用一年时间干的活现在三个月就能干完,剩余时间就致力于搞副业,办社队工业,以求赚钱。可以说,农民们笑逐颜开也是理所当然的。干群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有不少干部是瞎指挥,不怎么劳动,收入却最多,而且经常白吃集体的东西。实行责任制之后,行政命令减少了,白吃现象也减少了,干部都参加了劳动,因而与群众的关系也逐渐改善了。
    滁县乌衣公社刘庄生产队共二十二户。过去有十二家都逃荒去了。但自实行责任制后,生产稳步提高,现在每户平均粮食产量是过去的四倍。农民们说,一年吃饱饭,二年穿好衣,三年建新房,四年买家具。草房旁盖起了二层楼房,顶棚上挂着腊肉。
    滁县全县人均收入为三百三十二元,富裕的大队人均为五百八十四元。南通郊区的中兴大队因为办有工业,所以人均收入为八百三十元。
    比较起来,农民的收入正在迅速地接近工人的收入,在一些地区,农民的收入已经超过了工人。
    在文革时期,经常高喊消灭城乡差别,但是根本没有实现。现在却正在实现。是否还具有社会主义性质问题在于这种责任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性质。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责任制,集体经济是否已解体?
    责任制虽说是分散经营,但是生产计划仍由集体制定,水利工程和病虫害的防治等个人力所不及的工作都通过集体劳动来解决。
    我这次访问的地方都有贫富差距扩大的现象。但是困难户减少了,他们的收入与以前相比也增加
    了。
    对于困难户,各地进行的“扶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在滁县,“五保户”和困难户是截然分开的。“五保户”在衣、食、住、医和葬等方面全都得到照顾。“困难户”是指遭到天灾,或家中人口过多,或因游手好闲,收入少的人。县、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干部每人包一户,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使他们摆脱贫困状态。这样,四年里困难户减少到原来的十分之一。
    “扶贫工作”仍然由公社和大队来做,用各户交给集体的公益金做这项工作。因此可以说,在这些方面集体还在强有力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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