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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评“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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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1-01-06

    【香港《明报》一月二日社评】江青在法庭上长篇大论为自己辩护,总结起来,便是八字口号:“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问题的中心是:革命是否无罪?造反是否有理?
    旧政权被推翻,新政权确切建立之后,革命就成功了。美国革命是推翻英国的殖民地统治,法国革命是推翻专制王朝,革命成功之后,美国和法国的施政就不称为革命了。孙中山先生当年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那是因为国民党政府虽已成立,但军阀割据势力还未铲除,帝国主义者对我国的压迫还沉重得很,新政权并未稳固建立,革命不能说已成功。
    中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国民党势力退到了台湾,中共在大陆上经过几年的整肃后,政权已稳固建立,那时候革命已经成功了。或者有人说,台湾尚未解放,革命尚未成功。但至少在大陆上,共产党的革命已经成功。那时再在大陆上号召革命或造反,便是要革中共之命,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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