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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实行法治的一些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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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80-07-28

    【纽约《华侨日报》5月22日文章】题:论什么样的“集体领导”适于当今中国?(作者:秦维聪)
    所谓“法治”也者,只是一种“以法治世”的观念。因为各个国家及各个历史阶段的条件不同,所以没有两个社会的法治内容是完全相同的。这就是在理论上说,为什么“立法机构”就是个永恒的“修正机构”。所以当中国施行法治时,必需以“洋为中用”为原则,采用各现代化行之有效的,而又对中国国情适用的法治内容,作为参考的依据。就以美国现在的情况来看,其法治内容就有许多严重的缺点,中国不惟不应照抄,更当引为借鉴。比如按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的任期为四年,如此一个总统花了无限的精力和财力当选以后,要用一两年才能接好班,但从第三年起就要筹划下任的联任竞选,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总统都难有比较远大的眼光及魄力来实现其竞选的诺言,因此诺言往往成了空言。假如每任以六年为期,而且只限选一次,则必有较佳效果。再者,国会议员虽每二年竞选一次,但各议员多终身职连任下去,以致大家知己知彼,各有黑暗。如果只准任一次或两次,则一定清明得多。又如美国的法律繁杂,律师众多,大家视诉讼者为“顾客”,大敲竹杠。结果,法律之前人人并不平等。又因判案缓慢,往往一拖数年,也很难判明真是真非。所以,在许多情况下,法律竟成了少数坏人为非作歹的工具,而大多数好人倒成了牺牲品。
    再看目前的中国,表面上看来虽然问题如山,其实根本病根在于人治,只要当权者放弃人治,采用强而有力的开明法治,则一切自会立见光明,迎刃而解。试想中国的无限资源,广大人民的勤劳与才智,人民对人治之厌恶及对法治之渴望,中共当局对中国现代化之决心等等,因此可以断言,如果中国决心实行开明的法治,则中国如不能安定富强及现代化,是无天理。但是,什么样的法治最适于当今的中国呢?鄙人以前提出的“中共执政”,“人民立法”及“人民司法”三权分立式的集体领导,至少在原则上可供中国参考。
    在修宪时,鄙人建议中共当局应请海外精通法律之学人,提出现代化各国法制之优劣点,以便择其善者而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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