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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文章:《胡志明市堤岸华人区浩劫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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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8-02

    【本刊讯】马来西亚《星洲日报》七月十二日刊登了该报记者的一篇文章,题为《胡志明市堤岸华人区浩劫记》,摘要如下:
    何有才先生是世居西贡(即胡志明市)堤岸区的华裔越南籍公民,从祖父一代起经营碾米厂。他和他的儿子曾经是西贡几个慈善机构的董事。
    现在他的全部财产是从香港救世军赈济机构获得的一套夏季衫裤和鞋袜,但他是在香港的数逾六万越南难民之中仅有的十数名幸运者之一,因为他不必住在难民营。
    何氏一家六口,包括他的老伴和三子一女,在三月二十八日被迫离开西贡时失散,他只身乘搭一艘有七十四名难民的小木船,在五月十四日深夜漂流到澳门,在被水警轮发现之前,他和另外十四名难民已非法登岸,由于澳门地方小而风声紧,不宜久留,他们凑集了劫后仅剩的全部金饰,在五月十九日进入香港,现在寄居在一位不允透露地址的穷亲戚家里。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他谈述了被赶离家园的经过。
    他强调他不是逃出越南,而是像几乎所有越南难民一样,被赶出越南的。
    堤岸华人区自今年三月中旬起已处于恐怖状态,来自北越地区的公安干部,经常于深夜在堤岸围捕大批“中共间谍”,被捕的都是有钱人,包括何氏本人在内,但只要缴纳二十两黄金就可以领取一张“清白证明书”而获释。
    他在九天内被捕三次,先后用六十两黄金换取了三次“清白”。
    当越南政府频频宣布边界战争的“捷报”时,对堤岸华人的迫害变本加厉,军警嫌逮捕手续太麻烦,便挨户勒索清白费,只有交不出钱的人才被逮捕,这些人皆从此失去下落。
    三月二十七日晚上八点钟左右,堤岸发生多处离奇起火,顷刻一片火光,大批越南军警一面“救火”,一面迫使所有居民携带一切可以携带的财物到西贡港口区集中。何氏知道这次将永远不能回来,但还不知道到了港口之后会怎样。他把金饰钱财平均分配给妻子儿女藏在身上,另外每人拿了个装有衣物和干粮的手提包,夹杂在数近二十万在数小时前还不是难民的人之中奔逃,儿女们迅即失散,他拉着妻子向西贡码头奔跑。抵达码头时已经有好几万人。
    岸边停泊着两艘逾千吨的旧轮船和几百艘大大小小的木船。军警用扩音器宣布,凡交出二百两黄金或同等价值美钞者可以登上轮船,轮船载客量有限,先到先得。凡交出一百两黄金或同等价值外币者可登木船。凡交不出一百两黄金者,就得永远留在露天码头上。
    何氏本来很有钱,但经过三次“证明清白”,再把金钞分成六份后,他和老妻每人只有四十两黄金和略多于六十两黄金的美钞。于是他们向木船的码头挤去,在人群争向木船码头涌去时,他和妻子也被冲散了。他以九十两黄金的价格登上了一艘载满七十四人的小木船。由一艘海军炮艇拖出港口,船上没有人知道将被拖往何处。有人猜测会被拖去北越劳动改造,也有人悲观地猜测会在港口外被凿沉船处死。结果出乎意料,在黎明时的公海上,炮艇收起绳缆,回航去拖别的木船,并用话筒宣布:
    “你们不再是越南民主共和国公民,可以去你们喜欢去的地方,向西可到泰国或马来西亚,向南可到印尼或澳洲,向东可到香港或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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