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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难民黎同谈难民离越时被盘剥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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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7-27

说五百难民向越官员缴付了价值五十多万美元的黄金
    【合众国际社马来西亚奇拉廷七月二十三日电】(记者:道森)一位前资本家在对记者的一次谈话中说,他于上月为了获得许可同五百人一起离开越南,向胡志明市的一位官员缴付了价值五十多万美元的黄金。
    黎同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说,他向指令他安排难民船的人、共产党上尉华文广缴付了一千七百条金条。
    他说,华文广是在过去南越的首都的市政厅工作的,他负责的一个政府部门是为想离开越南的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每人需缴付五条金条的费用,然后在政府的许可下批准他们离开越南。
    每条金条重一两,在国际黄金市场上约值三百四十美元。
    黎同说,他不知道难民缴付给华文广的办公室的黄金后来是怎样处理的。
    在五月份他向这位上尉缴付一千七百两黄金的时候,这些黄金价值约合五十二万三千美元。后来,黄金价格上涨到了约合五十五万八千美元。
    黎同说,除了集体缴付之外,坐他的船离开越南的五百人,每人还需向华文广的办公室缴付五两黄金作为移民登记费。另外,他们还向护送他的船到南中国海的治安军官们缴付一百两黄金(那时约值二万八千美元)。
    他说,每人还需缴付一百越元(约合四十美元)获得通行证,使他的乘客通过省与省的交界处的检查哨。他说,当难民船在迪石让乘客上船时,治安部队又送来了一百五十名越南人,这些人已经向当局缴付了通行费。
    黎同说,他曾三次作为“资产阶级”被越共逮捕关押。他说,他在第三次被关押期间,他用了三十条金条的贿赂才出了狱。他说,他的这笔贿赂是付给胡志明市市长武文杰(越南的十七位最有权力的共产党员之一)的一位亲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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