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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说:美台科技合作协定继续有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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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3-02

    【中央社台北二月二十日电】在中美两国的新关系下,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将继续有效,并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加强合作,扩大合作研究范围。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的一位官员今天说,中美科技合作协定是于民国五十八年(一九六九年——本刊注)订定,迄今已有十年,这十年来,中美双方科技人员密切合作,研究及解决了一些共同关切的问题,即使在中美两国关系调整后,这项协定仍将保持有效,而且更将扩大合作范畴。
    中美科技合作协定是由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和美国驻华大使代表两国政府签订,在最初六年期间,双方的合作偏重于中美科学人员的交换及小型合作研究项目。
    从民国六十四年起,双方不仅换文同意延长科技合作,而且开始进行较大规模的合资研究。
    目前国家科学委员会及代表美国的美国科学基金会都同意,除了进行长、短期的科技人员交换,举办研讨会讨论有关问题外,将扩大合作研究工作,每年以推动十项新计划为原则,这些计划以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问题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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