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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远东经济评论》文章:《亚洲的婚姻习俗》(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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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9-01-31

    报纸征婚广告和婚姻介绍所正在迅速地使媒人们失业。当家长们急切地在广告栏寻找消息的时候,斯里兰卡年老的媒人已经挂起了他的黑外套。在印度,找新娘多年来一直是一种艺术,男青年的家庭公开地在报上刊登广告,征求“种姓”适宜、教育相当、“皮肤白晰”的标致姑娘。台湾报纸的分类广告栏里充满着男人征求妻子、女人征求丈夫,有时是几个姐妹一起征求伴侣的广告。电子计算机化的婚姻介绍,也已为大众所喜爱,尽管为了礼节起见,还用一个媒人走一走和两家接触的形式,特别是由于这还肯定要牵涉到钱财问题。香港的婚姻介绍所也是很吃香的。登记收费50元港币(合11美元),如果举行婚礼,再向双方各收500元港币。但是在这里,同样地,在包办婚姻正在消失的环境中,对亲友(通常是上了年纪的人)“偶然的介绍”也要付出一笔相当重礼作为酬谢。共同的标准:一个“钱”字要办婚事的家庭通常有三个基本要求:未来的新郎必须是个有光明前途的人。新娘必须长得妩媚动人或者生得聪明伶俐。但是共同的标准还是一个“钱”字。在许多国家里,一个有光明前途的青年男子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要价。在英国统治缅甸的日子里,一个在旧殖民地文职部门服务的缅甸青年,在婚姻角逐场中总是领先的。虽说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妆奁制度,富有的缅甸人都用金钱、地产或汽车来引诱文职人员娶自己的女儿做妻子。在那个时代,最重要的东西是面子而不是爱情。
    自从独立以来,文职人员已失去了他们的魅力。现在是军官、医生和工程师,以这个次序排列在名单的最前面。在南亚,文职人员也没有以前那么吃香了。现在的斯里兰卡行政人员,只值英国统治时代文职人员的一半价钱。最理想的是那些有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的单身汉。对于一个有发展前途的青年企业家来说,他的身价则是无限的了。
    可是,从东京到伊斯兰堡,做新郎的一般还得付一笔嫁妆费。在巴基斯坦南部和东部的信德和旁遮普,可能有一些例外情况,因为这些地方找丈夫特别困难。在西苏门答腊的米南卡包地区,那是肯定有许多例外的,因为这地方做生意、当家的全是妇女,所以总是姑娘提出求婚,出钱“买”丈夫。新郎在结婚以后,都和岳母家生活在一起,住在新添盖的边房里,妻子真是名符其实地把丈夫置于自己的卵翼之下。
    马来人的陪嫁制度恐怕可以追溯到古代买新娘的习俗。钱分两次付,要在举行婚礼前付清。第一笔钱叫做“结婚金”,数额现在已经由法律作出了规定。这等于是一笔定钱,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最后没有能结婚,这笔钱归原定的新娘所有。第二笔钱一般叫做“开销费”,那是由两家自行商定的,但数目不算很大,不致伤人元气。城里人办一次婚礼一般要出1,200马元。这个“开销费”的一部分也可以用实物交纳,诸如衣服、鞋子和家俱,在农村也可以用大米或其他食物。如果新娘在最后一分钟改变主意,那末这笔钱就要偿还。嫁妆制度在印度尼西亚,妆奁已经成了地位高低的标志。妆奁愈重,面子愈大。只是在那些笃信宗教的地区,新娘家只要有一本可兰经就满意了。
    尽管日本的妆奁制度已经远非往日的情况可比,明天的新郎还是得给未来的岳父母孝敬大约50万日元(2,300美元)。这个数目中大概有一半最后还是作为新娘父母亲的礼金而回到新郎手中。另外一半则很方便地变成了布置新家庭的厨柜、毯子、坛坛罐罐以及其它家庭用品。
    台湾的“新娘价格”,从5万元台币(1,300美元)起到10万元不等。如果门当户对,十分富裕的家庭会送上相当于1万美元的财礼。这笔钱送到女方家里,一方面显示男方的地位,同时也显示了对女方的好意。这笔钱大约95%退给新郎,通常就在男方送给女方的当天退回去。只有在女方实在穷得不行的情况下,才会考虑把钱留下。
    但新娘的价格不仅只是钱的问题,还要包括一些按照习俗要送的礼物,例如半只猪、鞭炮、香烛、锅子、首饰和新娘在酒席上穿的中式结婚服装。新娘必须准备的全部礼物,不过是给新郎做一套服装,买一块手表,共约300美元。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台湾人的平均年收入只有1,070美元。
    由于嫁妆制度而弄得最伤元气的,还是印度和巴基斯坦。社会改革家们早就在为通过取缔妆奁的立法而奔走,但是没有什么明显的成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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