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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独立报》报道:《一九七八年起外国公民不得经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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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7-02-28

    【本刊讯】印尼《独立报》二月二十二日刊登一则消息,题为《一九七八年起外国公民不得经商》,摘要如下:
    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所有的外国公民不再被许可在印尼经商。营业执照到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的外国商人必须将其商行的业务经营管理交给民族商主管。
    据星期一向苏哈托总统汇报此项工作的筹备情况的贸易部长拉迪乌斯·普拉维罗说,这里所涉及的外籍商人不仅仅是那些拥有巨额资本或外国资本投资的巨商,而且也包括开设商店、开小铺和其他方面的商人。据他说,目前这些商人为数一万五千至一万六千人,占商人总数的百分之六点六。
    拉迪乌斯说,已经为外籍商人把业务经营管理转给民族商的工作准备材料以便将来作为政府的决定,这样有关的部门就能够作出统一的决定。贸易部、工业部、司法部、内政部、财政部、资本投资委员会和国家谍报统筹机构的官员就上述问题进行了磋商。目前我们已经把材料准备好以便最后归纳起来。
    拉迪乌斯说,“重要的是在转手过程中要确保经济稳定不受影响”。
    拉迪乌斯说,对于正在申请加入印尼国籍的外籍商人——如果因手续未办完——仍准许他经营业务。因为通常办理入籍手续需要时间。
    部长说,他主管的部门同外籍商人——不论是百分之百的外籍资本,还是合股——的联系,两年前就开始了。据部长说,所有这些商人都表示愿意适应上述规定。
    拉迪乌斯说,“政府在近期内将发布这项条例,以便使社会公众不再迟疑,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已作了几年的准备”。
    这项条例显然将有助于民族商在商业领域寻找职业,因为归根到底商业领域能够吸收大量的劳动力。在回答涉及转手过程的问题时,部长说,对一位外国公民愿意把他的商行的业务经营管理交给哪一位印尼公民主管这件事,政府将不干涉。他补充说,“谁都可以”,例如“父亲(外籍)将他的商行业务经营管理交给已经成为印尼公民的儿子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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