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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议会通过对经济犯判处重刑的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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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4-07-28

    【合众国际社达卡七月二十三日电】孟加拉国二十二日通过了一项对犯有诸如从事破坏活动、走私、囤积居奇、从事黑市活动、搞粮食掺假和伪造货币等“某些重大罪行”的犯人处以绞刑或枪决的法律。按照这项新法律规定,对犯有死罪的犯人的判决将由一个特别上诉法庭审核。
    对犯有重罪的犯人如不处死刑,得判处十四年苦役。
    议会二十二日通过了这项新法律。
    【本刊讯】《孟加拉国观察家报》七月十一日刊登一篇报道,题为《镇压不法商人》《新富翁和另外七人被捕》,摘要如下:
    孟加拉国通讯社报道,警方采取闪电般的行动逮捕了吉大港的大富翁高拉姆·卡比尔及其同伙七人,这是对在给人造成苦难的基础上作生意的新兴奸商阶级采取的镇压措施的一部分。
    据警方说,卡比尔是七日根据特别权力法在吉大港被拘留的,当他正要走进尼扎姆路他新建的富丽堂皇的楼房的时候,发生了这个没有预见到的事情的转变。卡比尔以可疑的手段,经营实行种种伪装的十六家商号,在黑市出售进口货,很快获得了巨额财富。
    据说,在此后迅速采取的一系列这类行动中,在达卡、吉大港和诺阿卡利又逮捕了七个和他联合的人。
    警方说,在吉大港,查封了卡比尔的办事处和住宅,冻结了他的银行账目,查获了同他的生意有关的罪证。总理所辖的督察局对奸商的这种敲诈情况展开了全面调查。
    据警方说,卡比尔用从私人手里非法买来的大批许可证进口了各种各样的货物,他还利用发给以他的亲属的名义登记的“假商号”和企业的许可证进口货物。
    据了解情况的人士说,卡比尔是民族人民党(巴沙尼派)中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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