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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文章:《“公海的自由”愈来愈小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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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2-01-02

    【本刊讯】日本《产经新闻》十二月十五、十六日连载一篇文章,题目是《“公海的自由”愈来愈小吗?》,摘要如下:
    世界的大势似乎将被拉到后进国家提出的扩大领海到二百海里的主张上去。这样一来,“公海的自由”的范围将来很可能被大大缩小。对于依赖海洋的程度特别大的日本来说,大概可以说这真是一个大问题。
    就拿领海范围这一个问题来说,各国的主张各不相同,从三海里到二百海里都有。
    设法调整这些国家之间的主张、维护海洋秩序的,是联合国的海洋法会议。这个会议预定在两年后的一九七三年召开,目前,它的筹备委员会“和平利用海底委员会”正在继续做工作。
    除了鱼类资源外,在领海的范围内(包括海中和海底),各种矿物资源也很丰富。当然,在这种场合,不仅关系到领海权问题,也牵涉到大陆架的“主权”问题(据我国虽未批准但已为联合国通过的“大陆架条约”规定,大陆架的范围是水深二百米以及可能开发的范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开发海洋已被人们寄于期望,正因为这样,在这个“新的领土”内的资源、权益按理说是庞大的。
    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年,联合国召开了海洋法会议,把过去一直作为习惯法对待的海洋法明文规定了下来,但是至关重要的领海范围,却终于未能定出一个世界统一的范围。
    一九七三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重点将是讨论适用于开发最近引入特别关心的大陆架和大陆架以外的深海海底的资源的法律制度,届时,也将争取统一过去联合国没有办到的领海的范围。
    这次会议,对于迄今一贯最大限度利用海洋的我国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主张把领海扩大到二百海里,并且对传统的公海自由加以限制这种“单方面的主张”正在日见增加。
    现在,世界是什么样的状况呢?从外务省的资料里挑选主要的来看,状况是:
    一如既往地把领海范围定为三海里的国家,除日本外,还有比利时、古巴、西德、荷兰等十个国家。在联合国的一百三十二个会员国的“世界”里,这是很小的力量。
    领海虽是三海里,但主张唯有渔业专管水域为十二海里、禁止外国渔船驶入的,包括美国、英国、法国等有影响的海洋国家、强国在内,共有十个国家。
    绝大多数的国家是规定领海为十二海里的国家,有亚洲、非洲、中美洲、苏联集团等四十四个国家。
    主张领海二百海里的国家有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等南美洲十个国家。问题是前面提过的主张领海十二海里的国家中,除了苏联集团外,多数国家倾向于这种二百海里领海权的主张,并且正在准备要扩大领海或专管水域。
    主张把广阔的水域作为“自己的领海”的根据是:“从地形上或者经济上来看,沿岸国家理应能够自行规定开发沿岸近海的海洋资源的范围。”明白地说,大概是这么一种考虑:“技术水平高的先进国家随便进入沿岸国家的水域,恣意横行。这不就是殖民主义的残余吗?可以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夺走丰富的海洋资源而置之不理吗?”
    加入了联合国的中国也主张二百海里领海权。乔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上的首次演说中也说支持中南美各国的态度,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据外务省观察,联合国会员国中四分之三以上的国家即大约九十个国家赞成这个“沿岸国哲学”。而且,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三个海洋国家也认为:“鉴于(来自日本等国家的)远洋渔业公司的捕捞能力和保护渔业资源的关系,沿岸水域应由沿岸国家来管理”,进而表露了附和“世界大势”的迹象。
    想要从“公海自由”的立场出发制止这种世界的激烈潮流的,是日本、苏联等极少数几个海洋国家。它们“以沿岸国家对广阔的海面水域拥有管辖权的主张会侵犯国际社会的利益”为理由,想要贯彻“最大限度的公海、最小限度的领海”这种“海洋国哲学”。
    立场不同的哲学碰到一起,所以问题变得很复杂。如果发展下去,极端他说,就会甚至经常引起国际纠纷。美国和苏联两大国的渔船被拉丁美洲国家二百海里的“网”捉住,并被罚了款。
    如果就领海、专管水域来说,地球上简直是处于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
    发展中的国家的心情即“沿岸被先进国家破坏就不好办”,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不过,大洋的大部分变为某个国家所有,如果从国际协调的立场来说,恐怕可以说是倒行逆施的做法。我国应该在联合国和平利用海底委员会和海洋法会议上,向许多倾向于主张领海二百海里的国家强烈地申述这个看法,并且说服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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