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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处报道:美苏关于“减少爆发核战争危险”“改进直接通讯联系”的协议(全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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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1-10-04

    【美新处华盛顿三十日电】下面是美国和苏联今天签订的关于减少爆发核战争的危险的措施的协议全文:
    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下称双方):
    考虑到核战争会对全人类产生的破坏性后果,并认识到需要尽一切力量避免爆发这样一场战争的危险,其中包括采取措施来提防在偶然的情况下或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核武器,
    认为关于减少爆发核战争的危险的措施的协议有利于加强国际和平和安全,而且并不违反其他任何国家的利益,
    深知在将来还需要继续努力寻求减少爆发核战争的危险的方法,
    兹商定如下:
    第一条每一方都保证维持并在它认为必要时改进它现有的提防在偶然的情况下或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在它控制下的核武器的组织和技术安排。
    第二条双方保证,一旦发生一个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生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发生的或其他任何未得到解释的包含爆炸一个核武器的可能性的事件、从而可能引起爆发一场核战争的危险,就立即相互通知。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有核武器牵涉在内的一方将立即尽一切力量采取必要措施使这个武器变得无害,或者摧毁这个武器,而不使它造成损害。
    第三条双方保证,一旦导弹警报系统侦察到国籍不明的物体,或者一旦这些系统或者有关的电讯设备有受到干扰的迹象,就立即相互通知,如果这种事情可能造成爆发两国之间的核战争的危险的话。
    第四条每一方都保证在事前把计划中的任何发射核武器的行动通知对方,如果这种发射将超过自己国家的领土范围朝着对方进行的话。
    第五条每一方在出现涉及未得到解释的核事件的其他情况时,都保证以能够减少自己的行动遭到对方误解的可能性的方式行事。在出现任何这种情况时,每一方都可通知对方,或要求提供情况,如果在它看来为了避免爆发核战争的危险有必要这样做的话。
    第六条为了在需要迅速得到澄清的情况下传送紧急的情报、发出通知和要求提供情况,双方应主要使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之间的直接通讯联系。
    为了传送其他情报、发出通知和要求提供情报,双方可自行斟酌使用任何联络设备,其中包括外交渠道,视紧急程度而定。
    第七条双方保证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磋商,考虑同实施本协议的条款有关的问题,并讨论旨在进一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的可能对本协议提出的修正意见。
    第八条本协议的有效期是无限的。
    第九条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
    一九七一年九月三十日订于华盛顿,一式两份,各用英文和俄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美新处华盛顿三十日电】下面是美国和苏联在九月三十日签订的关于改进两国直接通讯联系的措施的协议全文:
    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下称双方),
    注意到根据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日签订的关于建立直接通讯联系的谅解备忘录、供紧急时期使用而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现有的直接通讯联系运用过程中取得的积极经验,
    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研究了同直接通讯联系的改进和革新有关的问题,
    兹商定如下:
    第一条1、为了增进直接通讯联系的可靠性,应当建立如下设施并且加以运用:
    (a)在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增加两条线路,各使用一个卫星通讯系统,由各方选择一个它自己认为合适的卫星通讯系统,
    (b)在各方领土上建立供直接通讯联系的(一个以上的)接头站的系统,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接头站地点和数目由美国方面决定,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接头站地点和数目由苏联方面决定。
    2、关于执行上述改进直接通讯联系的措施的问题,由附在本协议后并成为其组成部分的附件加以规定。
    第二条各方肯定它的意图是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保证它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负有责任的通讯线路和直接通讯联系接头站系统的持续的和可靠的运用,并且把通过直接通讯联系从对方政府首脑获得的任何电报传递给它的政府首脑。
    第三条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日签订的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建立直接通讯联系的谅解备忘录及其附件仍然有效,只有其条款已经本协议及其附件修改者除外。
    第四条双方的保证根据各自的宪法程序加以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包括其附件在签字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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