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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社报道:柬通过新经济法令以吸引外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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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7-11-29

    【南通社金边二十三日电】柬埔寨国民议会通过一项法律,其中保证柬埔寨的商人、外国或私人承包商,在二十年的期限内,在某些经济生产部门可免于国有化。
    这项法律的目的,实质上在于鼓励私人资本投到重要经济部门以外的工业和其他经济部门去。除此以外,政府准备向私人颁发许可证,使他们也可以在这些由国家垄断的部门活动。
    政府已在九月间提出这项法案,但是由于遭到某些议员的反对,国会要求重新修改这项法案。
    过去对银行、保险公司、进出口、进口商品批发业实行的国有化和政府监督,不受这项新法律的影响。国家保有在必要时同私人部分竞争的权利,但是根据这项法律,放弃了在竞争方面的一切特权。这项法律是一项应急性法律。这项法律的通过,是正当私人资本在东南亚各国的流动非常活跃的时候。特别是,香港资金正在外流。柬埔寨希望通过它所具有的有利的条件来吸引一部分这种自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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