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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广大青少年被排除在校门之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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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7-10-29

    【本刊讯】香港《大公报》二十三日报道:据台湾报纸报道,台湾学校学费之高和额外杂费名目之多,使学生家长实在负担不了。一些清贫学生,为了读书,不得不卖血换钱缴学费;甚至有女学生当酒女赚钱读书。
    近年,蒋帮对教育经费大大削减,致使各学校开支捉襟见肘,不得不巧立名目在学生身上打主意。以台北“市立”第一女中为例,高中学费每月九十元(新台币,下同)。学费之外,还有杂费一百二十元;课业及教材补充费二十五元;实验费五十元;体育卫生费三十五元;图书费十二元;劳动生产费十元;家事实习费三十元;游泳池水费十元;防护费十元;家长会费二十元;教职员福利金二元;班级费十元;簿本费二十元,尊师金二十元。合共四百七十二元。初中方面,则总共三百三十五元。台湾《自立晚报》说,这些费用是“有单子”的,还有“不开单子”的劳军费、电费、蒸饭费、寄车费。
    由于学校收费超过了一般人所能负担能力,《中华日报》说,“除非有积蓄、有优厚的收入的家长,怎能不为筹措子女学费而伤脑筋”。据该报报道,不久前一名在某专科学校就读的青年,为了要缴纳“课收”,便只得卖血。一名分发“辅仁大学”的女学生陈凤娇,要在新竹一家饭店当酒女赚工资缴学费。《台湾日报》说,目前筹措不出学费的学生,正不知有多少,“因此,每逢开学之日,便有许多起被迫出的悲剧发生”。
    据《台湾新生报》报道,最近,有不少家长为了自己儿女上学,向舆论界“发出痛苦的呼吁”,要求“改善学费迫人的现象”。报纸说,尽管“市教育局长”刘先云“大发脾气”,下令“督学”“严查”,但结果是“查无事实”收场。一些学校经此一查,反而“越来越大胆”。报纸说,台北一家著名学校更从此凡向学生收费,不管数目多寡,均是“一言为定”,不开任何收据,“避免给人捉住小辫子”。台湾舆论对蒋帮如此滥收杂费也表示不满,《台湾新生报》说,“说实在的,巧立名目和强迫收取不乐之捐,在台北市各学校来说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为使学生家长的荷包免受无妄之灾,应好好整肃一下台北市的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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