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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外交部二十三日送交给我驻英代办的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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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7-08-27

    【本刊讯】伦敦二十四日消息:英国外交部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三日照会。
    女王陛下的外交大臣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代办致意,谨确认已经口头向他转达过的这一通知:从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六时起,中国驻联合王国使团的全体成员及其家属在离开联合王国之前必须有出境许可。凡有外交或正式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其他公民也必须有出境许可。
    必须在动身前至少四十八小时在外交部远东司办理申请出境许可的手续。这种申请必须说明动身的确切日期、旅行社以及打算使用的机场或港口,并必须持有有关人员的护照。
    女王陛下的外交大臣借此机会指出,他准备考虑取消上述限制,如果他得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面的正式保证:对持有英国护照并具有外交或官方身份的人自由离开中国不施加法律或行政方面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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