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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英当局悍然非法判处七记者入狱七天或罚款五十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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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7-08-16

    【本刊讯】香港十二日消息:港英法西斯当局今天强行抢去新华社记者陈凤英身上所携带的款项四十多元,以代替它所非法“判决”的“七天入狱刑期”,充分暴露了它的法西斯丑态。目前陈凤英已回到分社。
    港英“法庭”十一日非法“判决”七月十五日被非法“逮捕”的记者和教师“罪名成立”,要“入狱七天或罚款五十元”。当场记者和教师高声抗议,并拒绝承认其非法“判罪”,坚决不交“罚款”。但是,港英完全撕下了它的“绅士”的面皮,竟然强把一些记者和教师原有带在身上的款项抢去,以代替“刑期”。
    《大公报》记者谭思俊和八名教师也以同样的办法,每人被港英强夺了五十元,于十一日被港英推出“监狱”。其余的记者和教师,只要身上带有“一天刑期”以上的款项,虽然不足五十元,但都被港英夺去,以代替两天或三天的“刑期”。
    新华社记者陈德穆在被非法“逮捕”时,身上只带有三元,因此仍被非法“监禁”,直至八月十七日才能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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