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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十年代》转载:《雷震致蒋经国的万言书》(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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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78-05-09

    还有为我公进一言者,我出狱已届满七年多,而年已八十有一,两腿行动不便,一人不敢上街和上医院,出狱去医院不下百次之多,每次都需人陪着。以我这样带病延年的身体,还能造什么反吗?而我住宅正对门楼上就有特务十一人监视着。这个数目是外国记者报道的,我究不知有多少人。对面的二楼,原来住有人,是特务强迫房东租来的,房东恨之切骨,谁人又不怕特务呢?
    特务又在我家正对口和巷子入口处,命电灯管理处,装置三盏大电灯照着我的房子。我是失眠的人,虽每夜服安眠药而看到灯光如昼我就睡不着,虽在室内挂着褐色帘子,略避其光,仍不能减少精神上的痛苦,不是为着我妻,我早想自尽,以了此残生。我公知否特务怎样折磨我!
    我出狱至今,我出门时,不论远近总有一辆特务汽车跟着,除司机特务外,里面大都坐着两个特务,俾我下车时该特务可去察看或询问。特务轿车前后换过十几辆,停放在距离我家不远的空地上,又凡我到过的地方,除了少数民意代表和过去大官外,我出来后特务必查询种种。这不仅给我添上许多麻烦和苦恼,使我简直不敢出门,请公看看,我有“人权”可言吗?试问今日世界上,哪一个自由民主国家,政府对人民有这样恶劣的作风?
    家中电话有录音,英国《太晤士报》驻远东记者访我,打电话来请到国宾饭店(在重庆南路)吃咖啡,国民党中央党部中央政策委员会付秘书长、监察委员郑景福两次打电话来叫我不要去,我拒之,因我不知那位记者住在何处,无法通知他届时不去故也,按郑景福何由得知此事,当系接收录音电话的特务告诉他的。
    对于生客来我家,特务还要照相,甚至友人拿着纸包的东西来,特务还要向家中佣人查明是些什么东西。
    《自由中国》社原编文艺的聂华苓,民国六十四年过台看我,借用友人汽车不敢开到我家,停在景美镇另雇计程车来舍。特务如此监视我,给中外人士的影响该是多么恶劣?对国家影响之大,则不言而喻了。
    特务车子跟我出行给我的麻烦和损害国家的声誉,致使世人称中华民国为“警察国家”者,兹略举数则以告我公,如果全部写出来,可成为厚厚的一本小册子,故友人说笑话,竟称我是当年军阀眼中的孙中山,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
    (一)台北县树林镇我有一个小同乡,家乡相距不过数里,他和我侄在中学同过学,他的妻子系我同乡前辈妹妹。我偕内子和族侄曾去他家盘桓时,他们一定要恳留我们吃饭,但饭菜系其妻亲手烹调。我觉得坐着等饭吃太无聊,就著三人出外看看风景。距离他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坐“昭明寺”,和尚名“悟明”,大陆苏北人,走遍大江南北,他能在台湾建一坐庙宇,可见其人有识见和能力之高强也。我们去游时,悟明招待我们坐下喝茶,拿了一盘甜饼干会客,请我们喝茶食点心,我们未吃一块,我们走后,跟去的国民党特务就去盘问和尚有什么关系,和尚见此一问,大概明白其人的身份,就很不客气的答覆说:“我对雷先生只闻其名,根本不认识,和尚是吃四方的,那个施主来我们都会招待,我和雷先生又有什么关系?”特务遂狼狈而去,给国民党和政府丢了多大面子,这样焉有不丧失民心之理吗?
    (二)我七十九岁那一年夏天是我七九初度,我们家乡的规矩:“男做九、女做十”,美国一儿一女相偕回国给我做寿。这正是介公和我公常称的“孝道”。我不愿在家,以免亲友祝寿之麻烦。儿女又未去过日月潭,遂决相偕去游。我儿向友人借了一部轿车,正好坐五人,由我儿自己开车。我们夫妇,美国回来的一儿一女,台北还有一个女儿,而特务车子满载特务而尾随着。过了新竹本应在头份转弯,特务车子又加了一部,小儿不识路,直开到清水,那里又加了一部特务车子。于是折回至苗栗,在这里特务车子又跟上一部。真是浩浩荡荡,不知底细者,以为我是一个大人物出巡也。我们一行到日月潭后,台北跟去的特务车子停放在涵碧楼旅舍对面店门门前,不问店家高兴与否,可见国民党特务之威风也。
    我们去日月潭前两日,根据以往的经验,内子曾打长途电话给涵碧楼帐房,在该楼正对湖面的二楼定了三间房子,我们夫妇一间,两个女儿一间,儿子一间。而涵碧楼正对湖面的二楼只有四间,其余一间我们去时已有旅客住着,特务硬要住进这一间,大概是为着便于监视。帐房管理人不肯,特务就掏出“特务证”来示威,帐房不得已,只有作揖打躬请那位客人另迁,让特务住进去。可见特务如此横行,使政府多么失去民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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