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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向美诉说限于法律规定:英无权阻止我租船运货去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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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7-08-09

    【美联社伦敦三日电】尽管美国发出新的要求,英国官员今天仍然说,他们要制止在香港登记的船只向北越运送货物,在法律上他们的手脚是受束缚的。
    英国官员是在被要求就美国最近要求停止这种贸易问题发表评论时说这番话的。国会关系助理国务卿梅康伯在给民主党新泽西州议员查尔斯·乔尔森的信中透露了这个要求。
    问题的中心在于在香港登记的船只,挂着英国国旗,但是同共产党中国签订了长期租用合同。
    外交部一位发言人说:“我们没有法律权利在和平时期停止租船合同,我们同北越并未处于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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