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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通讯社报道:我同阿富汗签订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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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0-08-30

    【法新社北京27日电】北京电台今天援引一则发自喀布尔的电讯报道说,阿富汗和人民中国昨天签订了一项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在喀布尔举行的这个条约的签订仪式是人民中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在阿富汗进行历时一周的访问的最后结果。
    陈毅代表中国,纳伊姆代表阿富汗在这个条约上签了字。
    北京电台说,同时这两个亚洲国家还续订了它们之间的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本刊编者注:路透社、合众国际社和美联社都简短地报道了这条消息,没有评论。)
    【美联社东京28日电】共产党中国的官方报纸今天说,同中立的阿富汗签订的互不侵犯条约是赤色中国树立的“和平共处的又一个榜样”。
    北平“人民日报”写道:“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同两年多以前中国和也门签订的友好条约,今年以来中缅签订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尼签订的和平友好条约一样,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引伸和发展。”
    社论是由北平电台广播的。北平电台还广播了“大公报”和“光明日报”的社论,这两篇社论都对星期五在喀布尔签订这个条约表示欢迎。
    同时,北平电台报道,陈毅在星期六已经到达新疆省同俄国接壤的伊宁城。
    他在对阿富汗进行了一周的友好访问以后,于星期六离开喀布尔,现在正在返回北平的途中。
    【美联社东京27日电】北平电台星期六在一则发自喀布尔的消息中说,阿富汗国王已经接受“在适当的时候”访问共产党中国的邀请。
    接受邀请的决定是在欢送红色中国的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的时候宣布的。
    广播说,陈在阿富汗进行了一星期以后在星期六离喀布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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