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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各地流氓活动猖獗 社会秩序混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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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6-07-30

    【合众国际社莫斯科二十六日电】苏联今天宣布了全面对付青少年犯罪、酗酒、暴力和胡作非为的行动的新法令。
    这些法令中规定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新部来监督对付犯罪行为的斗争;加强对小的胡作非为和武装袭击的惩罚,对酗酒行为当场罚款,对假释定出限制以及给予捕捉罪犯的人以奖励。
    这些新法令是由苏共中央、部长会议和最高苏维埃特别联席会议制订的。
    今天发表的联席会议的消息说:
    ——将建立一个新的全苏维持公共秩序的新部。它将指导现在州级存在着的类似的部。
    ——将提出惩处“流氓行为”问题,以及缩短逮捕和审讯之间的时间。
    ——加强制裁“小流氓行为”即诸如打破窗子或破坏汽车这类的小的胡作非为——的措施。
    ——警察将有权当场罚醉汉的款。
    ——对于使用或企图使用枪枝、刀子、铜环等武器要严加惩处。
    ——“酗酒行为加重罪行”。
    ——工厂或机关有权不发给犯人奖金或不给他们公费休假的权利。
    ——投予“人民纠察队”以奖状、公费休假、奖金、“贵重的礼品”和特种奖章以资表扬他们是“优秀的人民纠察队”。
    《消息报》说,由于“经常发生危险的罪犯和无耻的流氓案件”而采取了这些行动。
    【塔斯社莫斯科二十六日电】这里发表的正式公告说,苏共中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和苏联部长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强同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象作斗争的问题。为了保障对社会治安机关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中的活动进行统一的有力的领导,现成立联盟—共和国社会治安部。
    已通过的决议规定了加强同街道、体育场、公园、俱乐部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流氓行为作斗争的措施。国内最大的城市将增设专门的摩托化民警部队,巡逻放哨以维持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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