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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纺公司要求我国对进口它的成套设备予以照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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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5-04-30

    【共同社东京二十八日电】题:《日纺公司打电报给中国,要求照顾》。大日本纺织公司向中国赊销出口维尼纶成套设备的合同,将以五月十日为限期自然生效。不过,该公司在这生效日期之前的二十八日打电报给中国周恩来总理、亚非团结委员会廖承志主席、技术进出口公司,说“已经进行努力,争取以和仓敷人造丝公司的维尼纶成套设备同样的条件生效。希望中国方面也予以照顾”。
    关于电报的内容,没有宣布更详细的情况。不过,据说,电文的内容是由大日本纺织、日棉实业、电气化学等同两套成套设备有关的各公司决定,并征得通商产业省的同意的。
    该公司原总经理认为,“现在还不知道,出口合同将会自然生效,还是会在政府不许输出入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同日立造船公司的合同一样地‘失效’,废除合同。不过,从中国方面迄今为止的态度看来,可以预料,只要政府不表示不受吉田信件的约束,合同十有八九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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