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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经界人士反对政府这种阻挠中日发展贸易的行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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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64-06-29

    【日本外务省电台东京二十七日电】《每日新闻》报道:关于日中互派贸易常驻人员问题,由于大平外相和贺屋法相二十六日进行了磋商,所以已经决定有条件地(譬如“禁止政治活动”等)予以同意。但是,在自由民主党内一部分人士和同日中综合贸易有关的人士中间,表示强烈不满的呼声,正在甚嚣尘上。
    自由民主党议员竹山反驳说:“如果从所传的消息来看,那末根本不能够认为,政府是想以向前看的态度来发展同共产党中国的贸易的。”
    日中贸易联络协议会会长冈崎反驳说:“所谓不同意派遣同政府机关有关的人士常川驻在北京或者不能够使用政府津贴云云,都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而且,在政府内部,特别是通商产业省人士,也表示不满地说:“外务省过于向法务省一边倒了。”
    【共同社东京二十六日电】大平外相二十六日在内阁会议结束以后会见贺屋法相,进行了磋商。结果,法相也已经对外务省和法务省事务当局就中国贸易联络常驻人员的活动范围、资格条件等取得的一致意见,表示同意,因此决定由外务省经济局长中山将这个意见转告日中综合贸易联格协议会会长冈崎,如果他表示同意,就照原案执行。另外,如果冈崎会长和松村谦三提出不同意见,外相和法相就将再次进行磋商。
    据料,外务省和法务省的事务当局取得的一致意见是:(一)中国方面常驻人员的入境目的,只限于从事廖承志、高?J贸易的斡旋工作:(二)禁止从事贸易价款的出纳等领事工作,关于事务所的名称,也不允许使用容易使人误解为政府机构的名称;(三)禁止从事政治活动;(四)限制旅行。
    其中,关于禁止政治活动,据说这次作了详细的规定:(一)禁止对日本的基本政策进行诽谤,譬如反对安全条约等;(二)禁止发表支持特定政党的演说,禁止利用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广播发表谈话;(三)禁止参加禁止原子弹氢弹大会;等等。不要常驻人员本人提出保证书,而要由高?J事务所负责人提出保证书,在中国方面常驻人员入境时,要在香港使他彻底了解上述规定。
    但是,事务当局商定的只是关于设立事务所的一般原则,还存在着审查据说中国方面要申睛入境的孙平化等个人入境问题,如果这个问题的解决推迟,事务所的设立也将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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