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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观察家周刊谈东欧人民民主国家酗酒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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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958-02-28

    【本刊讯】巴黎“法兰西观察家”周刊1月30日以“头号灾难——酗酒”为题,报道人民民主国家中酗酒的情况。这家周刊说,在过去几年中,人民民主国家中的酗酒情况大事蔓延,以致当局对此深感不安,拼命设法予以补救。
    在波兰,每个人对含酒精饮料的消费量,1956年比1958年高两倍半。在1947到1956年间,伏特加酒的消费量平均每人从二点一公升增加到三点三公升;在1957年上半年,到达三公升。据官方统计,1956年波兰消费了价值一百多亿兹罗提的伏特加酒。
    在捷克斯洛伐克,含酒精饮料的消费量在1949年到1955年间每人增加了半公升(即增加了16%).在1955年,消费了五千一百六十万公升的含酒精饮料。1956年,仅仅布拉格一地,每人的平均消费量就是七点二公升,而在俄斯特拉发工业区的消费量则是十七点二公升。
    捷克斯洛伐克人的酒精消费总价值,在1955年达到了五十七亿新克朗,即二千七百九十三亿法国法郎。在斯洛伐克,这种灾难特别令人不安。1956年1月,有一家报纸估计,患酒精中毒病的人数达到十二万人。据1957年2月24日布拉格电台广播,从1949年以来,由于肝硬化而死的人数增加了20%。
    匈牙利人肯定地并不好一些,1956年4月赫格居斯政府采取的禁酒措施就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在暴动以后,酒精消费量大大增加了。据1957年8月23日“晚报”报道,这一年的头六个月增加了24.6%。
    在人民民主国家里,酗酒是道路上意外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源。例如在华沙。在1956年中,神智不清的司机肇事二千五百四十六起。在捷克斯洛伐克,从1949年以来,酗酒引起的道路意外事件增加了50%。据一个周末在布拉迪斯拉发进行的调查,在一百名受到调查的司机中,只有七名在行车之前没有喝过酒,而有五十五人已喝得酩酊大醉。
    犯罪的直线增加也同酗酒有关。据华沙“晚快报”报道,流氓所犯的90%的罪行都是喝酒引起来的。1956年,华沙法院判处了一万一千二百九十四名流氓,都是喝酒以后犯罪的。在1957年头三个月中,华沙逮捕了七万一千名成年人和六百五十名青年,原因都是酗酒。据“青年旗帜报”的记者的调查,80%犯盗窃罪的青年主要是为了想弄点钱来买伏特加酒。
    捷克斯洛伐克的情况大体相似,据“人民民主报”1956年8月31日的调查,法院判决的每七个犯罪案中,便有一件是由于酗酒而犯罪的。据这家报纸说,酗酒引起的犯罪案件的数目从1951年到1954年增加了45%。在普鲁施科夫城,在被调查的一千七百名小学生中,只有两人从来没有尝过伏特加酒和饮料。在其他地方,职业学校的学生将近有四分之一的人“大量饮酒”。据1957年4月10日的“人民论坛报”报道,许多大学生把他们所得到的国家奖学金的很大一部分用来喝伏特加酒了。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工人中酗酒是最普遍的。波兹南的一家报纸“新闻周刊”认为,年青工人经常出没酒吧间是同可怜的居住条件直接相关的。该报写道:“青年工人通常工资很高,其中好些人买得起收音机、脚踏车、书籍、漂亮衣服……但是,在工人宿舍的小小房间中过活又怎么办呢?在工作以后怎样消遣、怎样休息呢?没有办法。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伏特加酒,伏特加吞没了工资的一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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