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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认为 “复委托”不是两岸复谈万灵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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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8-29

    【台湾《中国时报》8月27日报道】题:陆委会研订“复委托”谈判海基会表态:易放难收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昨日强调,研修中的两岸关系条例,可能采取“复委托”模式,授权民间团体协助两岸谈判,所谓“复委托”就是指受托的机构可以再委托其他民间团体,例如政府若委托海基会与大陆谈判,海基会可以将谈判任务“复委托”其他民间团体,不过这个受托民间团体仍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要件。
    刘德勋昨日表示,相关部会在初步沟通时有许多不同意见,对于部分争议性较大的相关条文,将采多案并陈的方式,报请行政院审议。
    对于陆委会研讨“复委托”谈判模式的新方向,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许惠?坚定地强调,委托其他民间团体谈判,易放难收,同时,利益冲突与政治纠葛问题并不会因此获得解决。
    【台湾《中国时报》8月27日报道】题:复委托不是复谈万灵丹(作者 王铭义)
    两岸两会的谈判模式,似乎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为突破两岸谈判僵局,开启沟通对话机制,陆委会正在思索建构一套“多管道,多层次”的所谓“复委托谈判模式”。依据这套新的谈判事务的“发包中心”,功能日渐萎缩的海基会还是可能扮演两岸谈判的“转包中心”。
    陆委会积极构思的两岸谈判新架构,旨在体现陈水扁总统的“大胆谈话”并没有缩水,也不会打折扣,更有意为忽起忽落的两岸通航谈判鸣锣开道。不过,陆委会的修法动作只是着重于两岸谈判架构的重组与调整,而对于未来委托民间谈判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和两岸政治纠葛,看不出有任何防杜或因应之道。
    “一边一国”论对两岸通航谈判进程,究竟造成何种程度的阻碍与延误,仍待进一步观察,然而,今年初以来逐步营造的商谈气氛遭致根本性的破坏,却是不争的事实。淡化海基会的制度性管道,经营其他民间团体的“复委托”机制,有其现实性与客观需要,但绝不是两岸复谈的万灵丹。
    从陆委会的初步规划来看,未来因应两岸通航谈判,陆委会授权的谈判管道,既可能利用海基会的“户头”,继续授权海基会行使公权力,并可由海基会“复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协助谈判通航,同时,陆委会也可根据谈判议题的专业性,直接委托其他专业民间航空团体协助商谈。这种“多管道、多层次”的谈判架构,确可提供官方更多元弹性的操作空间。    
    然而,当海基会沦为两岸政治斗争的“祭品”,并不再是“独家”的谈判管道时,新建构的谈判架构,都必须更加讲究合理性、公平性与专业性。否则,在未来两岸通航谈判启动之际,两岸谈判桌上可能再度出现类似“台港航权”谈判的特殊景况:航空业者既是利益争逐者、受托谈判者,更是两岸通航大饼分配者的政商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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