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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在生死间徘徊(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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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2-03-30

        
    
    【美国《人物》杂志3月4日一期报道】题:是生还是死?(记者 比尔·休伊特 鲍勃·斯图尔特 加布丽埃勒·科斯格里夫)
    惨案发生
    安德烈娅·耶茨生完老大后不久,有一天突然出现了可怕的“幻觉”:画面是血淋淋的,先是一把刀子,然后有人被杀。耶茨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她想努力忘掉。但是,这个幻觉以后又出现过几次,有时还伴随着类似于“找把刀子”的呼唤。耶茨后来向精神病医生描述了这个幻觉,但她从未透露那个被杀的人是谁。
    她的律师说,去年的某一天,幻觉中的恶魔战胜了清醒。6月20日早晨,耶茨的丈夫拉斯蒂接到电话。起先,她只告诉他:“你必须回家。”然后又凄惨地说:“我杀了五个孩子。我终于干了。”几分钟后,拉斯蒂回到家,看见到处是警察。一名警官向他宣布了恐怖的消息:耶茨把他们的五个孩子全都溺死在浴缸里。拉斯蒂难以置信地冲向屋门,他看到耶茨绝望地坐在厅里的沙发上,茫然地看着前面。警察不让拉斯蒂进去。他回忆说:“我捶打着窗户。我尖叫着,你怎么能这样?但她只是直愣愣地看着前面。”她似乎什么也听不见。拉斯蒂说:“我又大叫,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你怎么能这样?”
    8个月后,得克萨斯州休斯敦一家法院审理了耶茨杀人案。可是,这个悲伤的问题仍然找不到答案。显然,即使有答案,也不会是简单的答案。37岁的耶茨提出无罪辩护,理由是神志不清,而且如果被判有罪,可能面临死刑。2月18日,首席检察官约瑟夫·昂比在开庭陈词中告诉陪审团:“耶茨两年来一直在考虑杀死孩子的事情。”但是,辩护律师乔治·帕纳姆把她描述成毁灭性精神病的受害者。案发前两周,耶茨刚刚停服一种安定药片,处于精神紊乱状态。她觉得溺死孩子“是对的”。
    陪审团由8女4男组成,其中7人有孩子。如果判处耶茨有罪,陪审团必须作出决定:是死刑还是终生监禁。如果因为精神混乱而判无罪,她可能仍得终生待在精神病医院,或是一直待到她肯定不会对本人或社会造成危害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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