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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因特网为人们造福,而不是给人们带来损害 美着手修正通信隐私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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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uta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0-07-29

    【英国M2新闻网7月19日文章】题:白宫办公厅主任约翰·波德斯塔就电子隐私问题在全国新闻俱乐部的讲话摘要
    今天我不想再谈我那本不太畅销的著作,而想谈一些别的问题,尤其是在电子时代如何既保护隐私和公民自由、同时又保护公共安全的问题。
    加快加密产品出口
    在21世纪,通信技术的伟大革命在继续。从小城镇到大城市,因特网正在把千百万人拉得更近,使他们得到获取信息、保持联系的新途径。30年前因特网刚发明时,只有两台计算机互相交换非常简单的信息。如今(美国)有将近5000万个家庭上网,这些家庭都能通过因特网获得异常丰富的信息,其内容从莎士比亚最早的十四行诗,到医学研究,到刚刚拍摄到的火星照片,应有尽有。
    就像莫尔斯发明的电报一样,因特网带来了新的机会,但它也给我们最根本的价值准则带来了挑战,使我们有必要制订新的法律和保护措施,以维持我们的价值准则。
    由于人们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现在有更多的人能够轻易获得我们大部分的个人信息——从银行对账单到病历记录。国际贩毒分子可以通过电脑邮件互相联络。黑客通过破坏主页和恶意篡改私人信息就可毁坏网络财产。
    这便是我们为什么必须确保因特网被用于为人们造福、而不是给人们带来损害的原因。
    为了与网络犯罪活动做斗争,我们已经制订了新的立法,加大了执法力度,协调了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以期建立网上活动的安全和信任。
    今天,我们要宣布对出口管制措施作出的新的重要修改。根据我们的新政策,美国公司可以向欧盟以及其他8个贸易伙伴国内的任何最终用户出口加密产品。在向这些国家出口加密产品时,我们还将通过取消30天的待批期,以加快产品进入市场的速度。
    法律修正四大目标
    采用高性能的加密技术,只是建立网络安全和信任框架的步骤之一。我们还需要针对因特网时代的情况修正现有的通信隐私法,以使我们的法律与最新的技术进展相适应。
    自从电子通信隐私法于1986年通过以来,随着移动电话的激增和万维网的开发与使用,我们经历了一场通信的革命。今天,美国有9000多万移动电话用户,5000多万家庭上网。每天的电子邮件通信量超过14亿个。
    现在是采取立法保护措施以便把重要的隐私权原则纳入这种最新技术的时候了。现在是更新和协调现有法律,以使所有技术形式都能像电话交谈一样得到立法保护的时候了。我想谈谈政府今天将要提交国会的几个立法提案。国会也已经在考虑这方面的提案。我相信我们将努力在今年完成这些任务
    第一,现有成文法所规定的标准,只适用于传统的搭线窃听电话的硬件装置,而不适用于能够起到同样的监视效果的软件程序。像这样的电话时代的法律,应该得到明确的更新,以适应硬件和软件可以相互替代的因特网时代。我们的立法提案所起的作用是:修订语言过时、专门针对硬件的成文法,这样它们在技术上就会具有兼顾性。换言之,立法将对硬件和软件监视采用相同的标准。
    第二,我们需要使法律平等对待不同的通信形式。现有法律制订的有关执法部门监视有线通信(如电话)的标准,要比针对电子通信(如电子邮件)制订的标准来得严格。我们的立法提案,将协调适用于执法部门对电子邮件、电话及有线电视服务进行监视的法律标准。
    第三,保护公共安全、实现经济发展和数字技术发展机遇以及保护隐私和公民自由有时是相互矛盾的,我们需要在这几个目标之间寻求更好的平衡。我们的目标是加强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行为的能力,但同时也要加强对因特网上隐私和公民自由的保护。
    第四,针对我们所了解到的黑客攻击的情况,我们必须修订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这项法律须得到加强,以便在实施中考虑计算机攻击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小规模的攻击——损失低于5000美元——应视为轻微犯罪,而不应像国会一些人提议的那样视为重罪。不过,多次小规模攻击应被视作一次大规模攻击,并据此对作案者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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